第八十二章 魂离魄散,神鼎本尊

张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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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手四剑逆玄黄,敢于天地论短长;神鬼妖魔仙佛道,敢阻吾者命无常…

    “只手四剑逆玄黄…”这是来到自己识海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巫,你终于开始觉醒了。”巫玺还是高高飘在半空,像一个绝世的高手俯瞰着在地上苦苦挣扎的蝼蚁。

    而我则是一副神经质的紧张模样,先是看了看自己神魂的胳膊腿儿,看看是不是有了损伤,确定没事后,这才直接一屁股坐在了水面上。

    “我说巫玺呀,这次我没有想来,怎么你就把我给带过来了?不过我还是要谢谢你,不然我估计我连神魂都要被那个劳什子的诛仙剑给毁的七零八落的…”说着,我还是一阵后怕。

    “巫,诛仙剑已认你为主,它只不过是在帮你改善身体。”

    “我说巫玺,诛仙剑的事咱先搁一边,我说你有没有办法可以让我短时间内能功力倍增,我赶着要去救人呢?”我虽然知道此时自己的肉身恐怕都已经成烤肉了,可我的神魂还在,我张巫还活着,我就要去救穷酸。

    “有!”巫玺果然是巫玺,它说出了我此时最想听的话,那就是有办法可以救穷酸。

    “什么办法?你快说呀!”我高兴的从水面上直接蹦了起来。

    “你要想起你自己真正的名字!”巫玺在半空开始旋转,一圈又一圈的风流缓缓地吹拂了过来。

    “我自己真正的名字?我不就叫张巫吗,我从小就叫这个名儿,从来没有改过!”我有些不太理解巫玺说的是个什么意思。

    “张巫是你在这个纪元的名字,而非你的真名,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你我皆来自毁灭之前,青蒙大陆,你在那里生,那里的名字,自然是你的真名。”巫玺从半空飘到了我的面前,还围着我转了两圈。

    “你是说我要想起我前一世的名字?”我开始觉得巫玺说的有些不靠谱了。

    “不,不是你前一世的记忆,因为你只有这一世,你只是在上一个纪元毁灭时才诞生的意识,你要想起的是你自己的真名,而不是这些凡夫俗子给你起的名字。”巫玺围着我转了两圈。

    “这…”说实话,我听了巫玺的话后,心里十分别扭,什么叫我只有这一世,我只是上个纪元毁灭时诞生的意识,最讨厌的还是那句什么凡夫俗子,“你的意思是我根本就不是人,我不是张巫,我不是我老爸的儿子!?”

    “不,你说的也对也不对…”巫玺依旧不紧不慢地说着,而且是彻底的把我搞的糊涂了,“也对也不对,你是什么意思?”

    “现在还不是你知道的时候,具体是怎么回事你可以回去问问你的老爸,我没有权限告诉你,你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想起你的真名!”巫玺说着高高腾起,转而化作一道流光冲进了我的神魂当中,顷刻间,我神魂变成了如同翡翠般的碧绿透明。

    “真名!真名!”我努力的想着自己的名字,想想起我那个除了张巫之外的什么真名,可我想来想去都只是张巫两个字,其他的一点也想不起来,是真的想不起来。

    “毫无头绪,我怎么想啊!”我是真没折了。

    “回忆,回忆你以前的记忆,回忆你出生之前的记忆。”巫玺的声音飘飘摇摇的传了过来,好像来自另一个空间的声音,却又好像是我自己的声音。

    回忆,我开始努力尝试着回忆,我今年二十多岁了,有很多记忆、很多过往都痛彻心扉,也有很多甜蜜,不管是哪一样,只要是我能记住的,都是刻骨铭心的。

    一般人的记忆都由三岁到五岁开始的,至于三岁之前的记忆,能有记忆的人,千万分之一的几率都没有。

    我始终觉得自己是一般人,所以,当我勉强回忆起四岁的时候,和我妹妹因为抢一个青枣而打了一架之外,再向前是真的想不起来了。

    不过即使想不起来,我也得强迫自己想起来,这不光是为了救穷酸,更是为了我自己,所以我要记起来。

    我拼命的集中精神,在不知道失败了多少次之后,我终于由一开始的一些光怪陆离的,好似美国好莱坞电影片段的记忆,突然变成了一片黑暗,彻底的黑暗。

    很黑,黑的我看不到任何东西,听不到任何东西,也感觉不到任何东西。

    “这是…?”我分不清哪里是上,哪里是下,东南西北各在何方。

    突然我的眼前电光一闪,自上而下,一道紫红色的霹雳撕裂了黑暗,揭开了这神秘境况的冰山一角。

    鼎!居然是一只不知大有几许大鼎,上拄天,下拄地的,我站在它的跟前就好像一只小小的蝼蚁一般。

    而这还不是最让我吃惊的,真正令我吃惊的是在这尊大鼎的鼎口上,虚空盘坐着一个巨人,虽然电光只是一闪而逝,可我还是瞥见了一眼那个巨人的相貌。

    是我,那个盘坐在鼎口的巨人居然就是我!

    “只手四剑逆玄黄,敢于天地论短长;神鬼妖魔仙佛道,敢阻吾者命无常!”隆隆的四句短诗,如滚滚的雷音从四面八方奔涌而至,“吾名…”

    黑暗中又是一道霹雳贯下,电光中,正仰着头打算看出点什么的我突然一个愣怔,那个放大了无数倍的我突然睁开了眼睛,黑暗中猛的闪过了两道精光,空洞的眸子和我的眼睛对上了。

    轰~!

    我感到脑里好像有什么东西突然碎裂开了一样,无数的信息,好像海啸中的海水一样,强灌进了我的神魂里,杂乱无章,感到很是清晰,却又模糊难辨。

    “赢!”我都不知道我当时是哪根筋搭错了,脱口一个“赢”字就蹦了出来,接着一股强大到我根本连想都没有想过的力量,把我给甩出了这个奇怪的意识空间。

    “巫玺恭迎赢巫大人!”

    我刚清醒过来,就看到巫玺停留在我面前,飘浮在我胸口的位置,光华闪烁不定,不过一股以前从未出现过的恭敬的情绪从巫玺的本身上流露出来。

    “你是说我的真名是赢?”我将信将疑的问着明显比我知道的多很多的巫玺。

    “是的,您的巫号是赢。”巫玺说到此时,语气更是恭敬。

    “貌似有点虎呀。”我自言自语的嘀咕了一句。

    当然了,现在这都不是关键了,现在的关键是我究竟能不能出去救穷酸了。

    “现在还是不行,您还需要把诛仙剑的剑魄融合到您的神魂当中,您才能在短时间内提升能量级,驾御诛仙剑救出您的朋友。”

    “那我怎么融合呢?”我现在越来越觉得我是开始离不开这个巫玺了。

    “我现在送您出去,您就可以了,不过可能会有一点儿小痛苦,不过你放心,会很快的。”

    说实话,这个巫玺的办事效率还是蛮高的,我刚还听着它说话呢,下一秒,我就被巫玺大哥毫不犹豫的给我从我自己的识海里踹了出来。

    “啊!”巫玺你和王-八-蛋!我的意识从新感受到我的身体的时候,我就明白了巫玺那句“有一点儿小痛苦是个什么意思”了,这可这是“小痛苦”呀,浑身经脉尽碎,骨焦肉烂!

    本来人体的机能是,当人所受到的痛苦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人的大脑就会自动关机,也就是晕过去。

    可那是人家,我的识海现在正被巫玺大哥关的严严实实的,我是想晕过去都晕不了啊!

    那我就只能硬挺了。

    就在我的身体被金色雾气彻底染成了透明的金色的时候,我突然感到我的神魂一挣,脱体而出,四处飘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