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狗肉好吃吗?

蒙尘小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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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着变异狗的尸体,熊华的眼神里面露出了贪婪的目光来。

    看起来,他是下定主意要吃掉这只咬他的家伙了。

    江海平谨慎地说着:“这种异变后的动物,我觉得最好还是不要随便吃。”

    熊华白了他一眼:“我说医生,其他人说这话也就算了,你一个吃人的家伙,跟我计较这个?”

    说着,熊华又踹了死狗一脚:“这个家伙,居然吃了老子一块肉,老子怎么着也要把它吃回来!这他妈就叫做以牙还牙!”

    易水白瞧着地上的死狗,也笑道:“我觉得是个好主意啊,监狱里的伙食实在是太差了,我都好几年没有吃到过正经的肉了。”

    说着,他看向了其他人。

    祝梦清不置可否。

    元馗则把烟按灭在了地上,道:“总之,我们最好暂时不要往前走了。”

    “现在是晚上,前面的路不知道还有多少怪物,黑夜里前进确实是太危险了。”

    “一只怪物,我们还可以合力对付,但是怪物一旦多起来,恐怕我们没有任何还手的余地。”

    “所以,我们最好在白天,可见度高的情况下前进。”

    虽然在刚才的战斗里面,元馗爆发出了过人的判断力和行动力,但是很明显,他的年纪确实大了,再加上长期窝在监狱,没有经历过锻炼。

    仅仅是这简单的战斗,就已经让他的体力吃不消了。

    这茫茫的黑雾之中,面对有可能存在的更多危险,元馗可没有更多力气进行下一次的战斗了。

    于是,众人都同意了停下来休息,等到天亮再出发的计划。

    而熊华,立刻就兴冲冲地拉着易水白一起,去寻找可以作为燃料的东西。

    这公路的两旁,都是一丛丛的杂草和低矮的灌木。

    由于没有了阳光的照射,杂草和灌木都开始腐烂,尤其是根部,黏糊糊的,完全成了烂泥。

    不过即便如此,还是有着许多干枯的杂草和灌木枝。

    没一会儿,熊华和易水白就收集了两大捆的干草木枝,回到了公路上面。

    紧跟着,熊华和易水白就把枯木枝堆在一起,用干草点燃了,一个小火堆就这样燃烧了起来。

    阴冷的黑雾之中,温暖的火光立刻照在了几人的身上,给他们带来了些许的暖意。

    本来身上的囚服就不厚,夜晚行走在黑雾中更加阴冷。

    现在突然燃烧起来的火堆,让所有人都好过了不少。

    仿佛在冬夜里摸到了一个暖炉。

    大家都不由自主地朝着火堆聚拢过来。

    就连一脸严肃的江海平,也不自觉地朝着火堆靠近。

    “大家别客气啊!这条狗要是今晚不吃,以后也吃不了了,这地方可没有冰箱,还能把肉保存下来。”

    熊华说着,就掏出匕首,从变异狗的身上切下了一大块肉,然后再割出薄薄的一小片,用匕首插着,放到火上进行灼烤。

    很快,就听见了“滋滋”的冒油声,一片红色的肉微微卷曲起来,冒出了一阵诱人的香味。

    这阵香味一入鼻,所有人的口水都冒了出来。

    坐了这么久的监狱,好几年了,还是这些人头一次闻到这么香的肉味呢!

    熊华已经迫不及待了,赶紧把肉放到嘴边,吹了两下,就趁着烫咬进嘴里。

    一进嘴巴,唾液就立刻分泌,充满了他的整个口腔。

    熊华享受地咀嚼起来,感受着这狗肉的强韧嚼劲,以及原始的肉香味道。

    虽然没有添加任何的调料,但也正因为如此,更加别有一番风味。

    “美!太他妈美了!”熊华一口吞下了狗肉,整个脸上都洋溢出幸福的笑容。

    “这狗肉,绝对是老子吃过最好的肉,嚼劲十足,果然有肌肉的狗,吃起来就是不一样啊!”

    说完,熊华赶紧又切了一小片肉下来,放在火上烤着。

    看到熊华吃的如此之香,其他人也受不了了,纷纷从狗身上切一块肉下来,开始一片片地进行着烧烤。

    顿时间,这几个家伙,就宛如是围坐在火堆边吃着猎物的原始人,享受着最为自然的美食。

    一种久别数千年的满足感,充斥在每一个人的心中。

    这种亲自吃到自己捕猎的食物,恐怕幸福感要比买来的食物高出几十上百倍。

    当然,这个道理江海平肯定最懂。

    毕竟他的“食物”,都是自己“捕猎”获得的。

    不过现在,面对这一条变异狗狗,易水白他们都吃的大快朵颐了,江海平依旧一脸嫌弃,无动于衷。

    易水白于是递了一块肉过去,道:“医生,尝尝吧,我帮你试过了,没毒的。”

    江海平果断地摇头,眼神里面是数不清的厌恶:“不,我觉得不吃这种来历不清不楚的东西,这种东西,甚至连食材都算不上。”

    易水白也懒得继续劝了。

    江海平实在是个怪人。

    一脸知识分子的儒雅相,却偏偏是一个吃人的变态。

    可是这个家伙,连人都吃,却对这怪物的肉嗤之以鼻,简直奇怪。

    大家也懒得管他。

    各自吃了起来。

    这些人已经好些年没有这么纯粹地吃过烤肉了,于是都甩开了腮帮子,尽情地享受着美食。

    这也算是野味吧。

    虽然说吃野味存在着很多的风险,但是他们倒是都不太在意。

    毕竟一窝的死刑犯,人都杀过了,还在乎野味不野味的?

    没一会儿的功夫,这些家伙就把一条变异犬,吃的只剩下了骨头架和一堆恶臭的肠子。

    连心、肝、肺都没放过,干干净净地吃完了。

    要不是异变犬的脑袋实在是太恶心,估计那颗脑袋也跑不了。

    动物的头皮肉,可是最有嚼头的。

    吃完了烤狗肉,熊华翻着自己的包,似乎想要找些什么。

    但是翻了一阵子,一无所获,嘴上又开始骂骂咧咧起来:“他妈的,这帮家伙,也不给我们准备点儿酒,没有威士忌,来瓶老白干也行啊!”

    “吃顿烧烤,没烟没酒的,就他妈像是跟个娘们儿上床,结果子弹没有出膛一样,难受的很。”

    这生猛的比喻,连易水白都听不下去了。

    在这群人里面,恐怕熊华是最粗鲁的一个,满身的江湖气。

    易水白、江海平、祝梦清,就都像是典型的白领人群。

    至于元馗么。

    这老爷子,像是瓶陈年的老酒,有着一股独特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