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红梅酒香

佚名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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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何况,酒味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独特的红梅酒香,能不能吸引出周元宁。

    不过,看到墨藜的反应,答案显然已经呼之欲出。

    白筝素手纤纤,捞过旁边的勺子,舀了小半勺酒上来,浅浅地就了一口,只觉一股香甜的甘冽之气从喉尖逐渐浸润到了五脏六腑。

    这还未彻底酿透的红梅酒的味道,虽与白筝想象中的有所相差,却因为酒味略显清淡,更突出了红梅本身的香甜,别有一番滋味。

    眼见白筝十分享受得又喝了一口,墨藜不由得再次咽了咽口水。

    “味道如何?”

    甚至连他问出口的话中,都有着自己没有察觉到的,一贯沉稳平静的他所少有的急切。

    白筝唇角稍稍撩起,染上淡淡的笑意:“你尝尝吧。”

    说着又从旁边拿起一个木勺递给了他。

    墨藜接过勺子,迫不及待地舀了一大勺,全数灌进了嘴里。

    掺着红梅香的清酒突然窜进了胃里,这才开始夹着酒气猛然上涌,直憋得墨藜满脸通红,咳得喘不过气来。

    “你倒是慢点喝,又不会少了你。”白筝哭笑不得,忙上前替他拍背。

    “这酒……咳咳……这酒实在……咳咳……”墨藜咳得上气不接下气,一句话结结巴巴说不上来。

    白筝笑意盈盈:“实在如何?”

    墨藜猛地点头:“好喝得紧!”

    待墨藜终是平缓了气息,白筝这才收敛神情。

    既然酒的问题搞定了,皆下来要做的,便是如何让周元宁知道这酒,用它吊出周元宁。

    清河郡说大不大,说小却也不小,又都是山区,要在短短的五日内,将红梅酒的消息传遍清河郡每一个角落,传进到每个人的耳朵里,同样不是件易事。

    想到这里,白筝秀眉紧锁,沉声问道:“清河郡离永定,驾车一日可够?”

    “若是骑马,四个时辰便够了,若是驾车,怕是至少要六个时辰。”墨藜说着,看了看院子里满满的大缸,脸上露出为难的神情。

    “若是还要带上这些酒,只怕至少是要一天一夜才行。”

    白筝放下了勺子,径直走到一口密封的大缸旁,盘腿坐了下来,背倚在缸沿。

    缸体的凉意透过清薄的春衫传到白筝的背上,可她浑然不觉,只单手支着下巴,垂眸深思。

    墨藜不敢打扰,站在一旁噤声不语。

    柔和的春日暖阳洒落院中,白筝散落的细碎刘海下,隐隐有晶莹透明的汗珠,顺着她光洁柔和的脸颊滑落。

    没过多久,墨藜只看到她长长的睫毛蓦地扑闪了一下,眼睛便亮了起来。

    “把这酒都带上吧。”白筝拍了拍手,“你去准备马车,再给我多拿些绳子。今晚就出发!”

    墨藜微微一愣,显然还有些不大适应一个女子能有如此干脆利落的举动。

    他看了看满院子的酒缸,立刻意识到了白筝下的指令是什么用意,遂小心翼翼地出声问道:“可还需要属下准备棉絮

    ,被子之类绵软的东西么?”

    这么多酒缸,从永定运送到清河郡,想也知道将是多浩大的工程。

    一路山路马车颠簸,若是没有绵软的东西护着,一旦酒缸撞到什么破裂的话,所有的力气都白费了。

    白筝显然知道墨藜在担心什么,她微微一笑:“不必,我自有打算。马车的事还请尽快。”

    跟着凤临渊身边许久,墨藜到底也习惯了坚定不移地执行主子的命令,如今听白筝这样说,忙应声道:“是”。

    白筝便觉眼前一花,等她彻底站起身时,眼前的人已没了踪影。

    不愧是凤临渊带出来的人。

    白筝淡淡一笑,唤来了庄子上的长工,着手准备起来。

    而另一边,墨藜的动作也很快,没过多久,一辆又一辆宽敞的马车飞奔进了庄子。

    等墨藜驾着一辆装饰朴素的马车抵达庄子时,就看到白筝正与那些长工们一起,将一个又一个黑棕色的袋子搬上马车。

    “这是什么?”墨藜跳下马车,忙上前抢过了白筝手中的活,帮着边搬边问。

    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素来沉默寡言的自己,自从跟在白筝身边,俨然变成了“十万个为什么”,看什么都觉得新奇,见什么都问何物。

    “酒囊。”见墨藜抢过了自己的活,白筝这才抽出空来擦了擦额头的汗,出声回道。

    “酒囊?”墨藜震惊地看着眼前的大袋子。

    这个时代原是有酒囊的,只是一般都很小,仅给赶路的行人路上补水所用。

    墨藜也是见过的,那些酒囊无论形状还是大小,都同手中搬的东西毫不相似。

    这也怪不得墨藜,白筝在想到要开酒铺时,就已经研究过这时代盛酒的容器了,不是陶器就是大缸,没一个是轻便、适合运输的。

    白筝倒是想用塑料瓶,无奈塑料的制作需要从石油中提炼得到乙烯作为基础材料。

    她目前可没有去费那么大人力物力挖石油的打算。

    只能另辟蹊径,选择一条可行性最高的,成本又最低的路——改装酒囊。

    用整块的牛皮缝制成一个大号的袋子,以木塞塞口,运送起来既轻便又不怕磕碰。

    墨藜面上不显,心底却对眼前这个自己未来的女主人产生了一股不亚于对凤临渊的崇敬之感。

    他突然有些明白,自己的主人为什么会如此看重眼前这个女子。

    她就像是一座埋着无尽宝藏的山,总能出其不意给人带来惊喜。

    日近西山,一院子的酒终于都装进酒囊里整整齐齐地摆在了一辆辆马车上。白筝掸了掸身上蹭到的灰,满意地点了点头:“出发吧。”

    “白小姐,我让天一阁的兄弟带路,您就坐这辆侯府的马车去吧。”墨藜忙道。

    白筝的视线扫过那辆外表朴素的马车,她知道,这辆车既然是墨藜特意为她找来的,里面必定铺满了软垫十分舒适。

    只是,一想到方才墨藜说过,坐马车要比骑马慢上两个多时辰,白筝摆了摆手,丢下三个字。

    “不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