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好雪自当杀人时

林夕很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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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轻裘在酒肆桌案上伏了一夜,却是一夜未眠。以前大小事宜有爹爹出面安定处理,他自不必操心,现在他是沧海军十五万兵马的执掌者,由不得跟以前那般遛狗逗鸟般玩笑恣意,诸多事宜需前后贯通仔细推敲,权衡各方利弊斟酌万全之策,坐上沧海军都统才几日,他便身心俱疲。

    一想到爹爹在这位置上一坐便是二十年,风光么?风光!累么?大都统几年间便头发花白即是答案。

    酒肆外风停沙定,一名近卫武士察觉他已醒来,冲他颌首致意,大吼道:“都醒醒,整装备马,继续前进!”

    由李暹亲自调教出的沧海军武士不论战场或是平常生活都雷厉风行,上百骑卒拆除帐篷整理甲胄牵马备案井井有条,在过去二十年中未经战事,却有如此作风难能可贵。

    李轻裘眯起眼推开酒肆大门,一片茫茫白色,遮住了沙河洲遍地焦黑沙土。他站在门口,竟不忍踏足,生怕玷染了这片纯白。

    与昨夜狂风大作飞沙走石的可怕场景云壤之别。

    他深吸一口冷冽气息,周身颤抖。紧随身后的近卫武士上前一步,“大都统,披上大麾吧,莫要染了风寒!”说着,将一件淡蓝色毛皮大麾披在他肩头。这件用极北蓝狐皮毛缝制的大麾是他几个月前,在尚吉城里花大价钱购来。极北雪狐本就罕见,毛皮泛出蓝色光泽的蓝狐更是稀奇,能猎到一只便是百两黄金,做这件大麾费了整整六张蓝狐皮毛,本想在冬天送给爹爹做礼物,爹爹年轻时双腿受疾,年纪大了后每到阴雨风雪天就疼痛难忍。

    没想到还未送出,爹爹便殁身沙场,留他空对这张花了大心思的蓝狐大麾。

    属下牵过战马,恭敬等候,他翻身上马,俊逸地脸上神情冷冽,催动战马朝前走了几步,在身后武士眼中留下一个这辈子从未见过的苍凉景象——茫茫一片新雪,浑身漆黑的战马鬃毛飞扬如旗帜,端坐马背的年轻公子大麾翻卷似云海,一手握缰,一手持刀,遥望东方帝都所在之处。

    望着李轻裘那伟岸背影,不知谁失声叫道:“老都统……老都统活了!”上百骑沧海军武士一阵嘁噈,接着纷纷单膝跪下,没有任何命令,不约而同,就如看到神迹,情不自禁顶礼膜拜。

    李轻裘调转马身,看到一路跟随他从西南三郡出发,对他命令言听计从的武士们齐齐跪倒,未有劝阻,直觉得理所应当。

    “誓死追随大都统!誓死追随大都统!”百骑齐声嘶吼,震彻苍茫雪地。

    李轻裘身下战马不安地抛动蹄子,鼻翼张合,喷吐出一尺余长的白色雾气,如一头吐火地怪兽。

    他倏然抽刀,三尺又二分的牙刀寒芒胜雪,这是父亲曾最喜爱的一柄刀——突然意识到,他坚固的甲胄,锋利地宝刀,忠诚的武士,威武的战马,煊赫的权势,全都是父亲留下的,甚至他继承的都是父亲的名号。

    不知道爹爹第一次去帝都受封时,心情是否与他一样?

    他忽地抬起手,手臂与刀身同成一线,刀尖斜指帝都方向,沉声喝道:“出发!”一起当先冲在最前。

    不犹豫片刻,不矫情半句,那遛狗逗猫仗着父亲权势作威作福的纨绔恶少似乎自然而然地继承了老都统的果决与杀伐之气。

    沧海军上下倍感欣喜,这也是李暹都统殉国后,沧海军上下却未有分毫震动,一切照常运转,只是自然而然的,将对李暹都统的尊崇转变为对李轻裘的期待。

    他未有令他们失望。

    百余轻骑动作整齐划一翻身上马,如一支掠向帝都的致命之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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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沙河洲常驻六七年的庞准从未见过这么大的雪,当年被景澜皇帝用硫石与火油烧成黑灰的焦土竟被白茫茫的雪覆盖,每到冬天刮起北风就像妖魔作祟的沙河洲难得见到如此纯美白净的茫茫之景。

    庞准是个粗人,见着这番美景吟不出诗作不出词,只觉得这么美的雪被马蹄踏碎太过可惜。他只狞笑——看着今冬的雪,那就该看鲜红的血了!

    这次出兵,隶属于二皇子殿下的两万骑尽数出动,披着银亮轻甲的骑兵皆快刀快马,驰骋在平摊沙地上如一线大潮席卷而过。勉强将焦黑沙地覆盖的新雪经不起骑兵蹂躏,钉了蹄铁的战马踏入雪中,将雪下的黑沙向后抛去,扬起道道黑色沙尘,像惊醒了三百年前被烧死的靖煕龙骧军冤魂。

    马过挥刀,人头即落,这才是庞准钟情的生活,生为武士,自当如此。

    他了解这一仗该怎么打,当然不是这两万人尽数押上,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尘埃落定前谁也不敢确定自己的对手是否还留有后手。他只需带三五百人,遥遥看着真正拼杀的那两拨人,确认活下来的是二皇子想要的人即可!若是那人输了,他就接过绞杀敌手的任务,只可成功,不可失败。剩下的人,则是要将那两拨人团团围住,不让他们逃脱,亦不让外人插手。

    听起来很简单,但庞准知道这任务的可怕之处!帝都城下,交战的两拨人都是帝国新冒尖的新贵!继承李暹都统职位的李轻裘,新封的北辰将军夜星辰,近乎于年轻人争锋赌气的拼杀,背后真正博弈的却是堂堂梵阳帝国的大皇子与二皇子!将来的太子,未来梵阳的皇帝,将从这两个人中诞生!

    近乎于直书历史啊!

    庞准咧嘴狞笑,兴许不等他出名,帝都史官便会记上他的大名,他的决意直接影响了太子之位的归属,影响了梵阳下一任皇帝的人选,甚至影响到整个梵阳的走向。

    “整个帝国都以为大皇子殿下是盛世之君,殊不知二皇子殿下才是乱世之主!将来天下动荡不安,大皇子能镇得住?”庞准咬牙冷笑。

    乱吧!乱吧!天下大乱才好,越乱,他们这些武夫才有用武之地,建功立业,可不就是靠累累尸骨和鲜血淋漓浇筑而成?

    出动前的两万骑卒已散开部署,跟在他身后的是五百精锐,他们不仅腰间佩刀身着坚甲,帝都制造府还特意给配发了最新制作的黄杨连弩,这种短小精悍的轻弩一次可射出五支箭矢,箭匣中安放五十支短箭,正是因为精巧短小,能将弩.弓的张力发挥到极致,五百人同时将五十支箭矢倾泻而出,配合特制箭镞的骇人贯穿性,就算是神仙他们也能射杀掉!

    能将这种可怕机括装备给他们,可见二皇子殿下决心之盛!

    庞准自不会令殿下失望!不会辜负未来皇帝的期望!

    战马突然不安嘶鸣,茫茫天地间显出一个孤寂身影。

    一人一马在前方那道缓坡上呈现一个清晰剪影,像亘古以来便长存于此处。

    庞准眉头阴翳,这不毛之地,何来人影?事出反常必有妖,有妖就不能坐视不理,他低声下令:“抽刀!”

    疾驰的一线骑兵刹住战马,刀锋与刀鞘间的摩擦声在茫茫白雪中锐利刺耳。

    起风了,大风卷起白雪,掀动那一骑的兜帽大麾。兜帽滑落,露出一色胜雪白发,大麾飘扬,麾下一袭大红蟒袍触目惊心。

    已年近八旬的御前总管大太监,五千宦官之首郭阿蒙,仍是比这些精壮武士快了不止一筹。

    他傲然而立,毫无宦官唯诺畏缩之感,如一尊磅礴石像,安坐马上,苍老的目光凝视抽刀蓄势的五百帝都城防军。

    一骑对五百骑。

    老太监不言不语,但眉目下的双眼已告诉这五百骑,有他在,便休想逾越一步。

    打杀得梵阳江湖二十年来抬不起头的郭阿蒙自有这底气,尽管他已经很衰老了。

    久居军营的庞准不甚清楚这一袭大红蟒袍代表何等怖威,只觉得这么突兀出现的一个人,实在碍事,而且那一袭大红袍子,着实碍眼。

    那就先拿你祭刀?

    他倏然举刀,低声咆哮:“杀了他!”

    老太监依旧不言语,像一头巨龙般睨视着悍不畏死的勇士,干瘪的嘴唇拧出个略带嘲讽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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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雪天,风寒刺骨,但夜星辰却觉得浑身通泰舒适,他仿佛血管里流淌的就是混着冰碴的雪水,天生就适合这片茫茫雪地。

    有点像在极北时,被冰雪覆盖的万里冰原。

    伴他左右小五与六子显露出身为杀手的强悍耐性,自始至终都面不改色,近乎无情。

    身后二皇子借给他的一百骑皆神情肃杀冷冽,目光坚定。风雪并未摧残他们的斗志,倒像滚烫红赤的钢铁被冰雪淬火,愈加坚硬铿锵所向披靡。

    一百骑静默而立,像被水流冲刷的礁石。

    而前方,另一百骑也隐约现形,为首一骑俊逸男子背后蓝色大麾猎猎作响,身下漆黑骏马鬃毛飞扬。

    一百骑对一百骑,冲锋对冲锋。

    骑在马上略显滑稽的矮胖小五桀桀笑道:“一地白雪,血泼上去更好看!好雪自当杀人时!”

    夜星辰拔出尊神刀,一骑当先。

    一百鬼部精锐与一百沧海军悍卒,如两道狂澜怒潮相互冲击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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