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96 棉袄

酱酱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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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那种背后捅刀子的小人也许避免不了, 生活已经够困苦了,难道不该把精力放在建设上面吗?

    “我希望我能够给你提供点用处,至少在鞣制兽皮方面。”奇肯抖了抖手上一张巨大的兽皮, 红褐色的,看着有些眼熟。

    那是来自哞哞兽身上的皮革。上回伊尔萨斯和陶蔚外出的时候猎到的, 他塞给奇肯, 让他处理完成把兽皮交给陶蔚。

    夏季已经来临,穿这种兽皮当然太热了。但在冬季,这是很能起到保暖的、轻便不可多得的兽皮,重点还是它的韧性。一般的骨刺和爪子都很难划开它, 可以很好地保护像陶蔚这样弱小的人。

    奇肯这样的手艺人理当受到尊重的,但乌沙鲁部落真的太小了,百来个人当中,也不是天天都有兽皮给他做,并且鞣制一张兽皮的报酬极低。

    “没有人是累赘,谁都会派上用处。”陶蔚收起自己手上的棉质衣服,已经变成三个碎布了, 看来只能当成毛巾使用,省着点, 这三片还能坚持一些时日。

    “伊尔萨斯的手真的没事吗?”罕德鲁低头凝视自己的瘸腿, 当初他就是那样受了伤,才导致了眼前这个后果。

    他已经无法像正常人一样奔跑跳跃, 在危险的丛林里, 这是致命的。伊尔萨斯是部落里的勇士, 这样一个年轻人,若是因此残疾,等待他的又会是什么?

    陶蔚摇摇头,她也不敢打包票,伤到骨头可大可小,这里没有任何医疗设备,她无法准确判断伊尔萨斯受伤的程度,只能希望那些草药可以治好他。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第二天,三人早早起来迎接第一缕朝阳,既然决定要走,当然要先做好准备工作。

    天气炎热,他们想要制作干粮带上路,显然是不适宜的,并且手头的盐已经所剩无几,不太够他们腌制食物。

    族人得知他们打定主意要离开部落,甚至同行的还有伊尔萨斯时,大家都非常惊讶,甚至有些慌乱。

    “为什么伊尔萨斯也要离开了呢?难道他的手……”才刚失去族长不久,部落勇士又要走,这种变故让很多人无以适从。

    祭司来到伊尔萨斯的帐篷前,她要问清楚原因。

    奇拉姆接待了这个肥胖的雌性,除了与神明沟通,这位祭司平时很少干预部落里的决定,她是和善的。

    “这里已经不再安全了,我们要去往别处,盖一个石洞。”奇拉姆这样告诉她。

    对于伊尔萨斯所言奇拉姆自然深信不疑,赤伮族人会过来的,虽然不知道陶蔚所说的石屋是怎样,但是儿子去哪她就去哪。

    祭司的脸上有点复杂,事实上在选新族长的那一天,她便在克里夫和伊尔萨斯之间犹豫不定。但最终只有克里夫一人站了出来,这大概就是兽神的旨意。

    那么现在这个判断,是否正确呢?她微微叹口气,“克里夫说让人去寻找那个赤伮族人的尸体,你们再等等吧。”

    “放心,我们起码要几日后才会出发,足够族长寻找到那个赤伮族人。”但是克里夫未必会同意伊尔萨斯的决定,奇拉姆心道。

    果不其然,在傍晚时分外出的小队就回来了,他们依照伊尔萨斯指的大致方向成功找到了那具尸体。

    经过两三日,尸体早已被野兽啃得白骨森森,剩下一些残肢剩骸,烈日暴晒下发着恶臭,但并不妨碍那些兽人辨认它的毛发。

    赤伮族人的毛发跟它们的皮肤一样,都是偏白色,且韧性十足,简直可以做成绳子。可惜其气味太盛,他们同族人很容易嗅到彼此,谁也不会把主意打到它们的头发上,那太冒险了。

    广场上再次燃起篝火,所有族人不约而同地聚集到这个部落中心处。这一个白日大家都在议论着伊尔萨斯以及赤伮族人,也许现在是族长该做决定的时候了。

    祭司指挥着两个人把那块平整的大石板搬了上来,那大概是他们的神坛,有兽人把宰杀好的猎物摆放上去。而祭司则举起巨大的石碗顶在头上,嘴里念念有词,她的表情非常虔诚肃穆。

    “想必大家都听说了,在我们部落不远的那个森林里,果然来了赤伮族人。”克里夫唉声叹气,转而道:“不过大家不用担心,只有一个,并且已经死了。”

    “那我们该怎么办呢?”诺森问出所有人的心声。

    克里夫看了伊尔萨斯一眼,笑道:“敌人仅来了一个,就让我们举族搬迁,传出去岂不让其他部族笑话?”

    “就是,伊尔萨斯实在有愧于勇士之称!”多特利附和道。

    “但那个赤伮族人是他杀死的。”有人替他辩驳道。

    克里夫摇摇头,振臂高呼:“难道我们乌沙鲁部落的兽人就这么胆小怕事吗?”

    “我不怕,我也想看看赤伮族人的能耐!”

    “听说他们喜欢住在洞穴里,总不可能全部都来这边吧,就那么几个我们部落可以应付的!”

    有好几个年轻的兽人应和了克里夫,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他们尚且年轻气盛,又没有亲眼见过赤呶族人,只听闻过对方残暴之名,哪能不跃跃欲试。

    甚至有的异想天开:“赤伮族以兽人为食,我们也可以猎杀吞食它们呀?”

    “噫……”很多人做出鄙夷的样子。

    “那么多美味的猎物不吃,干嘛吃这种人呢?”虽然他们不愿意把赤伮族人称为兽人,但对方怎么说也长着人的体型,想想就怪恶心的。

    看来他们是不打算搬走的样子,这一切在齐拉姆意料之内,克里夫就喜欢跟伊尔萨斯唱反调。不过若是离开这里,要重新占领一个地盘并不容易,也许对方的决定是出于慎重考虑。

    伊尔萨斯挑了挑眉头,淡淡道:“轻敌会吃大亏的。”

    都是自己的族人,他当然不想看到他们出事。

    陶蔚比较不解的是,趋利避害是生物的本性,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又是为什么呢?

    “伊尔萨斯,你不是可以打败他们吗?为何要急着搬走呢?”阿妮塔闷闷不乐的,若是伊尔萨斯走了,她就再也看不到他啦……

    “没看到他的左手受伤了吗?”丹拉什瞪她一眼,把人拉回来,“以后都不能捕猎了,当然要躲着赤呶族人。”

    “你闭嘴,”奇拉姆生气了,“伊尔萨斯一直都是部落的勇士!”

    “他现在不是想滚出部落了吗?什么勇士!”丹拉什嗤之以鼻。

    齐拉姆恼羞成怒的样子,让克里夫若有所思起来,丹拉什的话给他提了个醒,伊尔萨斯还会有以前的战力吗?毕竟他的手骨……所以他才急着逃走。

    思及此,克里夫也不再挽留他们了,他明确道:“乌沙鲁不会搬族址,要走就走吧。”

    “克里夫。”祭司闻言略微吃惊地盯上他,乌沙鲁本就是小部落,哪能再有人脱离,对象还是伊尔萨斯!

    “发号施令的人一个就够了。”克里夫昂起头颅,笑了笑道:“祭司该懂我的意思吧?”

    伊尔萨斯没有任何不忿的表情,他已经把赤呶族人的情况成功转达给部落,能不能做好警戒防守就看他们自己了。

    他带着齐拉姆,跟陶蔚三人聚首,商议了离开的时间。

    就定在后日清晨,明天供他们收拾东西,打包上路。

    族人们却不看好他们,这一行老弱病残,离开部落不是送死吗?他们都觉得伊尔萨斯这次的决定错了。而陶蔚这个雌性也当真小气,不过是一个兽皮衣被阿妮塔给毁了,就闹着要走。

    外人的见解,他们无从得知。

    有人反对自然有人支持,克莱米和安杰尔一前一后找上了伊尔萨斯,他们也要一起去。

    克莱米孤家寡人一个,可以说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想去哪都行,自由的很。他自诩陶蔚的守护者,当然要跟着她。

    同时他觉得伊尔萨斯的意见也有道理,这个地方并不是最合适的住处,既然那些怪物即将发现此处,何不躲避开去?非要正面打一场才叫勇士吗?

    与克莱米不同,安杰尔是来送行的。他与伊尔萨斯是好友,但阿父阿麽都在这部落里,前路未卜,他不可能拖家带口去跟着他们冒险。考虑到伊尔萨斯手上的伤势,安杰尔决定送他们一程。

    有这两人的加入,路上定然安全许多,罕德鲁心底悄悄松口气。

    也许这只是上帝的玩笑?谁会瞬间从家里变到这来呢,明明前一刻她还蹲在垃圾桶边上削苹果,一眨眼就来到了这原始森林,手上还拿着一个苹果和水果刀。

    好吧,她确实已经身在原始森林了。

    ‘嚓咔嚓咔’把苹果吃完,陶蔚小心地收起水果刀,这是她唯一的工具,也是武器。

    随意选了一个方向,她决定离开这里,靠着自己的双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