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141 小水池

酱酱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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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她把凶牙交给了克里夫, 脸上是郑重的表情, “你是个勇敢的兽人, 一定会带着乌沙鲁部落,度过每一年的雨季和雪季!”

    她说完这句话, 部落里的人们都振奋起来,纷纷呼喊着克里夫的名字。虽然伊尔萨斯没有参与, 大家有点小遗憾,但支持克里夫的族人也不少,很多兽人大叔是跟着他并肩作战长大的。

    克里夫不仅是上一任的勇士, 而且还有来自于长者的经验,这是年轻兽人所没有的。

    部落里更换族长,并没有陶蔚所想得多么重大的仪式, 祭司只是把凶牙和火把交给他, 并且让克里夫喝下一碗来历不明的水, 这就完事了。

    以后克里夫就是乌沙鲁部落的新族长了,后面该处理的是凯多的尸体。

    这时候还没有葬礼这个说法, 兽人们砍了一棵大树,把树干放在河面上, 让凯多趴在上头, 顺着水流漂浮而下。

    该庆幸这时候没有把尸体弃之荒野吗?陶蔚乱七八糟的想着, 回头看一下兰尼丝, 这个失去了伴侣的老年雌性, 膝下无子, 该何去何从?

    萨米和奇拉姆陪伴着她, 正准备把人送回帐篷去,阿妮塔忽然走了过去。

    “兰尼丝阿麽,陶蔚说要去给凯多阿叔找药,她没有找到,你就不怪她吗?”

    怪我喽?边上的陶蔚有些无奈,兽人都很耿直,这个雌性找茬也这么直截了当的。她叹口气接过话头:“没找到药我很抱歉。”

    “这怎么能怪在陶蔚身上呢?”齐拉姆瞟了一眼阿妮塔,有怎样的阿麽就有怎样的幼崽,两个人一副德性,都是小心眼的。

    兰尼丝也道:“这事不赖陶蔚。”她精神头不太好,但还是帮着说话了。

    阿妮塔双手环胸,哼声道:“我只是看不惯,随随便便就说让人吃药,也没见她拿出什么来,凯多阿叔就这么没了。”

    “那也是伊尔萨斯带着她,”克里夫来到阿妮塔身后:“族人都对你很失望。”

    这句话是对着伊尔萨斯说的。

    一直以来他对被剥夺的勇士称号耿耿于怀,这么个牙齿刚长齐的崽子,哪能做部落的勇士?直到今日,克里夫才有扬眉吐气之感。

    丹拉什和齐拉姆不对盘,克里夫同样对他们厌恶有加,说到底还是源于当年那场宿怨。哈本为了丹拉什战死,他自己落得个好名声,丢下妻儿以及克里夫一家承担着事后的言论。

    那时候克里夫还是部落里的勇士,他非常厌恶别人提起哈本救了丹拉什一事。自己的伴侣,却要别的兽人搭上性命来救,这是在说他无能吗?

    事情渐渐过去了,之后他眼睁睁看着伊尔萨斯这个小崽子,一日日成长起来,逐渐与自己比肩,他怎么都不愿相信,有一天会轻易被夺去勇士的头衔。

    那是伊尔萨斯第一次进入迷失丛林,他遇上了赤伮族人,没有人知道具体过程,但他不仅没有受伤,甚至带回了一个完整的头颅。

    谁能证明自己杀死赤伮族人,谁就能做部落的勇士,几乎每个部落都是这样的规定。这个敌人太可怕了,以至于克里夫心有不甘,但却不会主动去找他们,来夺回自己勇士的称号。

    现在看看,能杀死赤呶族人又怎么样?伊尔萨斯是不是凭一己之力拿的头颅已经不重要了,此时此刻,他才是乌沙鲁部落的族长。

    面对克里夫明目张胆的得意,伊尔萨斯目不斜视,他搀扶过奇拉姆,示意陶蔚跟自己走。

    三人相携离去,兰尼丝和萨米同路,也一道走了。

    “你为什么不参与竞选族长啊?”陶蔚问伊尔萨斯。

    他瞥了她一眼,没说话,倒是奇拉姆回答道:“他不喜欢。”也不适合。

    伊尔萨斯时常外出,在各个森林里乱窜,长达半个月,少则四五日。若是做了族长,就不能这样了。

    族长是尊贵的存在,他享受着勇士们打来的猎物,同时也要镇守在部落,预防处理随时而来的危机。

    让奇拉姆无奈的是,也许从小没有阿父的原因,伊尔萨斯这孩子对其他的人和事都不怎么热心。哪怕是部落相关事宜,也没有很积极的样子,也难怪有些人对他的勇士头衔心存疑虑。

    奇拉姆这么一解释,陶蔚就明白了,她看向伊尔萨斯的眼神,带着点同情,“这位同志没有雷锋同志的精神呀。”

    后者对她的同情若无所觉,他转过头道:“我要再去一趟迷失丛林,你去吗?”

    “问我?”陶蔚指了指自己,有点惊讶,“你要去多久?”

    伊尔萨斯摇摇头,直接了当:“不知道。”

    “外面那么危险,带上陶蔚做什么呢?”齐拉姆眉头一皱。

    “我要去。”陶蔚却果断的点点头,答应下来。

    现在自己要啥没啥,总不能一直窝在这里,她需要去尽可能多弄一些食物或者药材。活着太不容易了,这次凯多死得不明不白,里面有什么伤也不知道。

    没来得及吃药就这么没了,她一想就觉得很遗憾,也许吃过草药就好了呢?不试一试怎么甘心。

    伊尔萨斯愿意带上她,陶蔚心里有点意外,同时也有种被看重的错觉。自己的累赘程度自己知道,他愿意带着她、保护她,这是一种信任!

    但逢伊尔萨斯外出时,奇拉姆都是被托付给西蒙一家子照顾,他回来的时候会给他们带上许多猎物作为报酬。

    同时两家相邻这么多年,也早已有了感情,彼此照顾不算什么,若不是西蒙和伊尔萨斯不来电,两家早就好上加好、结为伴侣了。

    雨季才刚刚结束,想必林子里生长着很多菌菇类,不趁着这时候去采摘回来,都对不起那些天生地养的美味。

    第二天两人就出发了,陶蔚不舍得穿上自己的牛仔裤,所以带上的是兽皮裤。兽皮的韧性比牛仔裤好多了,在森林里面穿梭,被树枝杂草怎么刮都不心疼。

    她唯一的武器就是那把水果刀,随时贴身携带,还让齐拉姆阿麽替她用骨针缝了一个的兽皮袋,针脚虽然很大,但来回重复缝制,也是非常密实的。

    似乎为了弥补一个月来降水而失去的阳光,天上的太阳非常猛烈,炙烤着大地上残余的水分,一时半会倒不会热起来,估摸着再过半个月,就会很热了。

    “这里的夏天怎么样了?”陶蔚趴在伊尔萨斯背上。

    “很热,很多虫子。”他的回答非常简短,也有点可怕。

    “什么样的虫子?”陶蔚心生警惕。

    “吸血虫。”

    妈耶!陶蔚扭头打量一眼自己细细的胳膊,天气热起来,就不能穿长袖了,到时候吸血虫巴上自己怎么办?

    伊尔萨斯似乎看穿了她的焦虑,轻轻扬起嘴角,好像笑了一下,“有驱虫草,在帐篷里熏一熏,它们不会来。”

    陶蔚这才放下心来,人类的智慧果然是无敌的,只要给这些兽人时间,迟早会发展出文明社会,生存经验都是积累而来。

    吃午饭的时候,可能是考虑到自己带了个雌性,伊尔萨斯这家伙居然拿出一个简易的小锅,而且这个锅还不是石头做的!

    “乌龟壳?”陶蔚大感兴趣的拿起来看了下,这么大一只乌龟也好多年了吧,“你这个是哪来的呢?这边难道还有海?”

    “你认得它?”伊尔萨斯挑挑眉,他拿着兽皮水囊去河边打来清水,准备开始煮肉汤。

    “这是我在豹族部落换来的,金睛兽跟他们不是仇敌,我曾经在那里住过几日。”

    伊尔萨斯很少这样主动说起其他,陶蔚不由觉得有趣,“那他们肯定跟其他部落也有交易,所以才会把这个龟壳流传到这来。”

    陶蔚想了想,也不矫情了,“多谢伊尔萨斯的阿麽!”自己真的很需要这个。

    她挠挠头接着道:“那你们把萝卜带回去吧,我留一个就够吃了。”这么大块头她可以吃四天呢。

    “那怎么行,伊尔萨斯打到了猎物,分到很多肉呢,干脆你来我们家吃饭算了。”齐拉姆当然是拒绝的,并且趁机提出邀请。

    这就让她登堂入室了啊?陶蔚顿了顿,总算看明白了,伊尔萨斯的阿麽这是想撮合他们呢?自打来到这个部落,就总是有人想把她拉去配对,还真是挺囧的。

    伊尔萨斯如何不知自家阿么的打算,斜着瞥了她一眼:“我外出的时候你可以过来,一起吃饭方便些。”言下之意就是他回来后陶蔚还是该干嘛干嘛去。

    哟,小伙子看不上自己呢,陶蔚觉得有点好笑,烧制食盐的小分队即将出发,届时部落里防御力降低,她和伊尔萨斯的阿麽呆在一处,也许真的好一点。

    这么想着,她就答应了,齐拉姆喜不自胜,巴不得让她现在就跟自己回去。

    陶蔚摇摇头,“明天再来吧。”

    现在人家儿子还在,她一个单身女,堂而皇之住进家里,别人肯定会说他们是一对,影响多不好。陶蔚本不想伊尔萨斯误会,目前让她找个人成家生子实在太违心了。

    齐拉姆见状略微失望,正想再说什么,那边西蒙凑了过来,“陶蔚陶蔚,明天你要去干嘛呢?”

    陶蔚回过头,“明天你们还去采集吗?”

    西蒙摇摇脑袋,“部落里有人外出,不会去采集的,太危险了,我想看看你怎么晒刺刺菜的,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