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四 留我人世间(三)

尘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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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终让琴妃算准也算错了一件事。

    狐玉的确成为雩芳谷最耀眼的光芒,可他根本没用一百年。

    他开骨引灵那天,引得整个雩芳谷大阵都跟着震动,甚至天降异象。

    这样的天资,莫说整个天狐族世代,就在整个沣尺大陆也绝对是异禀在身。

    而这一切,他只花了五年。

    狐林霭终于注意到了他,而更关键的是,狐林霭的母后——那位坐镇于天狐族至高无上的尊贵之人,天狐族的太妃,注意到了狐玉。

    这位太妃娘娘,着实赏识狐玉,察觉这孩子不仅武上天赋奇才,亦心聪慧根。而文上更是满腹才华,叫宫里这些个夫子先生都自叹不如。于是万分看重宠爱,甚至亲自为他赐封了号——琅。

    至此,天狐族多了一位,名为狐玉琅的皇子。

    一人得道,自然鸡犬升天。

    这位皇子地位水涨船高,他的母妃琴妃自然也重新进入了大众的视野。

    但是很显然,比起身边那些莺莺燕燕,狐林霭并不喜欢这位已经年老色衰的妃子。所以琴妃只是换了个宫殿,多了些人侍奉,其他并没有什么变化。

    狐玉琅受封之后,有了自己的行宫,也越来越忙,自也没有空来看望她。

    琴妃也从来不去差人找他,仍是自个儿猫在宫里养花养草养活物,做那些现在已经不用拿来去卖钱的手工小玩意儿。

    从隔一个月,隔两个月。

    到隔一年,两年。

    最长的一次,他两年没有见过琴妃。

    狐玉琅也着实没有办法,狐林霭自从战后受伤,身体越来越不好。而狐林霭也越来越不信任别人,除了他,也不让旁人近前。也不能说狐林霭突然幡然醒悟到自己有这么个好儿子,而是狐林霭膝下比他年长的几位皇子,都已不在世。除了他,最大的儿子也还不过襁褓之中,而眼下这种关头,皇家子嗣,到底能不能活过一年大家都心照不宣。

    可莫要忘记,狐林霭还有两位弟弟——狐戈锐和狐狂澜。

    虽说两位王爷皆表现的不在乎这个皇位,与自己的哥哥平日里恩重如山。但是帝位之下无血亲,谁不知明?

    更何况,天狐族的重兵重权都牢牢握在太妃手中,太妃支持谁,谁才是最后的赢家。

    可坊间亦有传言,太妃不一定会支持谁。

    狐狂澜三人之中最小,性格暴虐弑杀,并不招太妃喜欢。

    狐戈锐排行老二,性格爽朗正直,豪迈粗犷,但常年与月族混在一起,也并不是很招太妃待见。

    唯独狐玉琅,性格心术皆受太妃赞赏。

    但狐玉琅太过年幼,还未满一旭,族内各大长老门阀也不怎么看好,自然羽翼也不丰满。

    “母妃。”狐玉琅这日累到了极点,恍惚也不知道怎么就走到了琴妃这来。

    琴妃正在浇花,显然没有料到会见到狐玉琅,当啷一声手里的水壶就掉了,提起裙摆就冲了过来扶住了差点软倒在地上的狐玉琅。

    他醒过来的时候,房间里很是通亮。他并不喜欢这种太过明亮的光芒,他抬起手背遮在了眼前。

    “太亮了么。”不用他开口,琴妃就知道他在想什么,走过去让侍女灭了所有的灯,只点了一盏小油灯在近前。

    狐玉琅这时侧过脸来,看着琴妃一勺勺地荡着药盏里的药,仔细的吹冷。

    这小油灯还是过去的样子,里面一点点的灯火,过去的时候为了省灯油,就点半截,就这么昏暗地照亮了他未来的前程似锦。

    但是油灯里的那个人,已不是昔日的模样。

    她身形已经有些佝了,早些年为了卖钱贴补他买书,常年彻夜伏案做那些凡人的手工小玩意儿,如今显然落下了病根。她平日里就不爱抹妆,现在升了妃阶条件好了,仍然不爱打理自己,眼尾唇尾的痕又添了一些。之前见过浅浅的银丝,现在倒是和他的发色有些像了,黑发里掩不住的银光。

    狐玉琅突然想起那夜她说的“百年时光对你们不过转瞬,对我们来说却是一生一世”,喉头忽就哽了。

    “早就告诉过你让你注意着点身体。”琴妃端着药盏,把勺子凑到他唇边,“你小时候跟着我吃的那些苦身体自然就比不得别人家孩子硬朗,营养不够根里肯定是亏着点。叫你出门在外多穿衣服,别成天以为自己修炼了就不怕冷了,这老天爷才不管你是什么家伙,让你病你就得受着,看你这额头烫得,都能滩张热饼了。”

    她比以前还要絮叨,没完没了地数落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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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