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病秧子27

两看相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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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订阅没有达到30%的小天使不要急, 等72小时候可  只是王氏心里叶长青的不会读书的印象早就根深蒂固了, 任凭他怎么说都没有用, 最后他一遍遍的保证, 嘴巴都快要起茧子了, 就像是囚犯改过自新宣读誓词似的, 不断重复那几句,他也累了,干脆也懒得解释了甩了袖子就回了自己的屋子。

    留下一副楚楚可怜的王氏无可奈何的看着他的背影。

    只是他刚出了屋子, 那边李氏就过来和王氏商量了起来。

    “怎么样?嫂子他说了吗?”

    “没有,嘴硬, 我硬是没套出来。”

    “难道,真的是自己考的, 在府里三年真的学问大有长进了, 以前都是在藏拙?”

    “怎么可能,读书是那么容易的吗, 我宁愿相信他偷鸡摸狗, 也不相信他是那块料, 他连字都没认全,怎么考试?”

    “那我们之前说好的……..”李氏有点忐忑。

    “放心吧,我看明哥儿是个好的又有志气又有恒心, 这次考个案首都没问题, 反正咱们叶家就那么个名额, 我家那个不争气, 难道还挡别人的道,潇湘书院可是传承千年的著名书院,向来只收举人以上的学子,多少达官贵人求都求不来,比那个国子监都强好几倍,若不是叶家太爷当年对书院山长有救命之恩,许的这个叶家子弟一个秀才即能入学的名额,我们哪能求的来呢。”

    “当年我们家的老爷本是可以入学的,只是他自己认为他资质有限,硬是没有舍得浪费那个名额,一心要传给后代。”王氏说起叶老爷眼泪就不由自主的流出来了,她勉强擦住了泪又道:

    “只是你也看到了长青的所作所为,不说读书就连给他娶亲都不愿意,我看我们老叶家嫡枝也就这样了,以后还是要靠你们明哥儿,就给他吧,我看他一定能成大器,等他这次过了秀才就直接入学,到时候也能带着我们叶家发达起来。”

    李氏听到王氏这样保证后,才下放心来,悉心安慰了会儿王氏就出了屋子。

    放榜后的隔天就是第二场考试了,第一场在榜的学生都不用去,叶长青是不打算去了,他还要好好养好他的手,但是叶明净可是一定会去的,不为别的就为了五场都拿个第一,得个案首,板上钉钉子的秀才。

    叶长青不去,王氏倒是放了不少心,她就怕他一时鬼迷心窍又跑去考试,想走捷径闹出什么幺蛾子,反而毁了自己。

    一大早的叶明净就早早的出了门,叶长青留在屋子里用过早膳后也跟着出了门,他得去这里的书店看一看,这个世界都流行什么样的话本子,等手好全了他也要创作一些漫画来赚钱了,总不能一直这样在人家白吃白喝的。

    叶长青在书店看了几日,和书店老板一番沟通,了解了这个世界读者的爱好后,心里也有了底,开始在脑海构思他画的几本作品了,只要把上一世的漫画稍微修改,不要犯了这个世界的忌讳,就没什么大问题了。

    而叶明净的最后几场考试也都考完了,最后一次放榜,他如愿以偿考了这次县试的案首。

    叶长青很是为他高兴了一场,一动笔就写了一副字:“淡泊明志,宁静致远”,这也是他在上一个世界后半辈子的心得体会。

    他想就把这幅字送给他,就当他这个“长辈”对他的勉励和期望吧。

    由于上辈子过久了老人似的生活,形成了习惯,他一向起的早,这时候即使没事也是睡不着的,清晨的雨露还在打瞌睡,他就一人漫步往叶明净的屋子里去。

    窗前的两颗海棠开得正好,上辈子见惯了桃花,这会儿看到海棠也觉得是另一种美丽,他欣赏了会儿,就见海棠树下,一个年轻的孤傲的背影正摇头晃脑的背书,他忽然觉得眼前一热,那个背影像极了前世的王允礼,他也曾以这样的背影在桃花树下等过他,让他在余生始终铭记,不能忘怀。

    一阵风吹来,吹乱了他的思绪,他才从那个背影中回过神来,看着不断背诵《论语》的叶明净,他不禁在心里感叹,每一个走上科举这条路的孩子,背上的担子都不轻,因为那不仅只是他一个人的事,是父母的期盼,还关乎一个家族的兴盛长衰,他一定为了这次考试付出了很多,叶家旁枝也已经式微了几代,就等着他这个唯一的男丁来振兴家门了。

    他摸摸袖中的那副字想了想还是先不打扰,打算就这样默默的走开。

    刚转身,背后却有个声音传来:“哥,你怎么这么早在这里?”

    “没事,就是早上起来发现这手还使不上力,就出来转转。”叶长青随口说道,又递了字给他道:

    “写了副字,给你的,顺便恭喜你!”

    叶长青见他接过了字就打算转身先行离开,免得耽误他读书,想想前世他也是这样的惜时如金,就怕浪费了一丁点时间,他很明白他此时的心情。

    只是他刚转过身,还未踏步就听到背后他的声音响起。

    “哥,你等等!”

    叶长青回头看着叶明净,示意他请说。

    “我手头还有一瓶治跌打的特效药,我拿给你。”他说话时还伴着低咳几声。

    叶长青想说不用麻烦了,他这手也好得差不多了,再加上他以前那样对他,他此时还真是有点不好意思,然而叶明净已经转过了身。

    叶长青拿着叶明净给的药回了家,一打开就有一种若有似无的香味,雪白剔透的膏状体,一看就知道十分名贵,他怎么用得上这么名贵的药,他的身体没什么问题啊,难道曾经也受过很大的伤?莫不是那次他刚好把他推进水里,右脚踝刚好磕上了旁边的石头的那一次?

    想到这里他心中的愧疚之情更盛,拿药的手有都有点不自然,他以前做的事太过分了,叶明净有这份心胸不计前嫌的帮助他,怕是天底下没几个人及得上的,这个孩子注定不会困在这小小湘昙之地。

    他抠出一点药涂在手上,刚一上手就觉得一阵清凉,似乎立马就感觉手上轻松了一分,这药效果果然好,他不禁眼神又沉重了一分,要有怎么样的胸襟和气度才能笑对曾经侮辱过自己的人,是怎么样的品德修养才能让人不计前嫌?

    他是怎样的人?将会成为怎么样的人?

    叶李氏看着近在眼前皱巴巴的孩子,只一眼就撇过头去,红着眼睛道:“小子有什么好的?还不如是个女娃,女娃最起码还能活命。”

    举着孩子的稳婆就默默转过身,将孩子交给了叶家大女儿叶枣的手中,叹了口气,就匆匆忙忙的赶去了隔壁王嫂子家,也不知道王嫂子这一胎是男是女,但愿是个女孩吧。

    被叶枣抱在怀中的周青还没有反应过来,一阵疾风吹来,他就被一双强健有力的大手夺了过去。

    那双大手给他裹了一层棉布后,就抱着他来到了一条小河边,将他放到一个小木盆里,最后看了他一眼后,再将木盆放进了河水里。

    寒风呼啸,周青睡在木盆里随着河流越漂越远,他觉得他又要完了,他大概是有史以来最倒霉的宿主了。

    正在这时,却听见“咚”的一声,有人跳进了水里,将他抱了起来。

    “娘,你不要丢了弟弟。”是叶枣的声音。

    叶李氏看着木盆里失而复得的周青,只觉得心里一阵绞痛。

    “留着他长大了还不是要被抓去当壮丁,也是活不成的,养那么大,不是白白浪费粮食么,还不如让你和几个妹妹吃饱了。”

    “娘,弟弟还这么小,等他长大了这仗说不定就不打了,弟弟也不用被抓去当壮丁了,他可是我们叶家唯一的男丁了。”

    也许是最后一句话打动了叶李氏,最后周青捡了一条命。

    被抱了回去的周青就在心里叹了口气,这难道就是“生男埋没随百草,生女犹可嫁比邻。”,他是有多悲催啊,当女人时就被男权社会压着,如今好不容易有了男儿身,却还不如女儿身。

    周青观察了几天,才明白叶李氏为什么要把他丢掉了,因为这个家实在是太穷了,家徒四壁,每天吃的就是些菜汤米糠,别说大米,他连糙米都没见过。

    三个姐姐,大姐叶枣,二姐叶桃,三姐叶杏一个个都是身材瘦小,头发黄黄的,身上没有一件完好的衣服,都是打满补丁改来改去的旧衣服,叶李氏身上的衣服就更破更旧了,里面的棉花都能漏出来,至于周青自己至今还只有那一块破棉布。

    好在周青现在还太小,吃的也不多,只是叶李氏明显不喜欢她,除了喂奶,他大多数时间都是跟叶枣在一起,晚上也是和叶枣一起睡。

    只是叶李氏吃的少,奶水就越来越少了,周青就渐渐有点吃不饱了。

    叶李氏也不管他,每天带着几个女儿去山上挖野菜找吃的,因为地里已经没有庄稼了,该吃的都吃了。

    叶枣就带着他去隔壁王婶家吃,王婶胖胖的奶水也多,她总是很温柔的把周青抱在怀里,慈祥的看着他。

    周青渐渐长大,才知道这个村子原来叫做安乐村,隶属当今圣上的亲叔叔宁王的封地,十二年前还是像它的名字样是个安乐祥和的村庄,但是自从宁王举兵谋反后,这里的一切就都变了样。

    十二年来,每年都有官兵过来抓年满十三岁的男子做壮丁,每年庄稼成熟的季节,还会派官兵提前过来团团守住田庄,盯着他们收割粮食,一旦有人敢私吞的,就当场砍头,等他们收割完了,又几乎全部带走,只留下那么一小袋子给他们生活。

    所以这个村子已经有五年没有新生儿的诞生了,即使有也都随着那小小的木盆飘到了河水的下流。

    就像隔壁王婶的儿子就是被漂走的,这也是周青六岁的时候才知道的,他才明白王婶对他慈祥的笑容是从何而来了,其实不仅是王婶,村里的每个人都对他很好。

    因为在古代小孩子是最容易夭折的,他能长这么大,当然多亏了他自己成年人的芯子,还有就是这些村人的帮助了,可以说他是吃百家饭长大的。这些年来村里几乎没有人吃饱过,只有他迈个小短腿在村里晃一圈,就会被婶婶,姐姐偷偷省下的一点菜汤喂的饱饱的。

    等剩下的几个将要年满十三周岁的男子被抓走后,这个村子怕真要变成女儿国了。

    又是一年冬天,河水结了厚厚一层冰,周青用石头在冰面上戳了个洞,用绣花针做了个鱼钩,坐在河边钓鱼。

    望着对面一眼望不到头的荒芜,他很想问问系统:他来这里是为了什么?难道是为了见识这里的苦难?还是等年满十三周岁后被抓去做壮丁?别说自从宁王战乱以来,科举早就停了,就算没停,在吃不饱穿不暖的情况下,哪还有人去读那劳什子圣贤书?

    坐了一下午才有一条鱼上钩,因为自从他发明了这样钓鱼的方法后,村里的姐姐们也都学着他这样钓鱼,这河里的鱼也就越来越少了。

    “狗剩,又在这钓鱼呢?”

    是村里的草儿姐在喊他,狗剩是他现在的贱命,是叶枣给他取的。

    他就收了鱼竿朝草儿姐走了过去,草儿比他大三岁,就随手摸摸他的头后,从腰间抽出一条鱼给他道:“拿回去吧,你家人口多,一条哪里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