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初遇云胡

花生秧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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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靖行当时给洛小苒找的干粮就是一些馒头,看的洛小苒一阵无语,还不够她和牛蛋吃三天的。

    为了不在路上饿死,洛小苒亲自去祝府厨房找了一圈,结果一无所获。

    祝靖行解释说祝府的用餐时间都是固定的,所以不在餐时,就没有吃食,他手里的几个馒头还是他好不容易做贼似的搜罗出来的。

    洛小苒赶时间也不和祝靖行废话,在厨房里拿了一些调料和米面油粮,又顺走了一口小锅,最后在街上买了干粮和蜜饯才去找的牛蛋。

    与林家人擦肩而过顺利出城后,洛小苒带着牛蛋走了十天小路。

    两人着急赶路,不想耽误时间做饭,也怕惊动林间的野兽,所以优先吃现成的馒头和干粮。

    为了防止牛蛋脚腕踝关节有积液,洛小苒让牛蛋受伤的那只脚平放在马背上,不作下垂状。

    洛小苒身上的伤也还没好,不能太过劳累,因此也得骑到马上。

    除去十四岁的洛小苒,瘦瘦小小的牛蛋也有七岁了,只是一直吃不饱饭,营养不良,才使得他比五岁的洛星辰看起来还小。

    一匹马带着物资还带着两个人,虽然是两个孩子,但也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就这样走了十天,因为没有走路,牛蛋脚腕上的淤肿明显消退了不少,洛小苒身上的伤也恢复了很多。

    但是就在昨天,他们的马被一只突然窜出来的野猪惊到了,洛小苒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野猪杀死,也让连日奔波的自己和牛蛋吃了口荤的。

    不过,两个人吃一头猪根本吃不完,也带不走,所以洛小苒简单处理了一下野猪。

    扔掉猪头、猪蹄、猪尾巴和猪内脏这些在路上不好处理的,洛小苒一阵肉痛,要是给她个厨房,这些东西她能吃出花来!

    好处理的前腿肉和后腿肉肯定是要带走的,里脊肉那么鲜嫩也不能丢,最好吃的五花肉更不能放弃,用盐腌制延长保存时间。

    不能继续走小路了,小路都是草丛、荆棘、树林,危险因素实在是太多了,处理完野猪,看着地上的野猪血,洛小苒如是想。

    还是官道安全,算了算已经走了的路程,确保林家人不会再追上来后,洛小苒决定回到官道上去。

    说起来,昌州和京都之间的这条官道洛小苒已经走了三次。

    第一次是在逃荒路上,第二次是被祝靖行绑来的,第三次是回河西村。

    想到河西村,洛小苒深深叹了一口气,不知道自己突然消失这么长时间,辰儿会不会闹,杜空青和孙清源他们会不会着急。

    “牛蛋,要不要下来吃点东西?”洛小苒朝马上的牛蛋问道。

    自从回到官道,为了减轻马匹的负担,洛小苒一半的时间都在走路,走累了就和牛蛋一起骑马。

    牛蛋没有说话,点点头,然后按照洛小苒教给他的方法,小心地踩着马镫下来。

    他本来就是个不爱说话的性格,自从他娘死后,就变的更加内向了。

    洛小苒想去帮忙接他下来,却被牛蛋拒绝了:“姐姐身上的伤还没好,我自己来。”

    洛小苒从鞍袋里掏出一块树叶包着的野猪肉,起锅烧油,猪肉切成小块放到锅里炒一下,熟了就盛出来。

    水囊里泡了一夜的米,放进锅里很快就能蒸熟,再把炒好的猪肉小块摆到米饭上面蒸一会儿,就能吃了。

    其实这是借鉴了腊肠蒸饭的做法,但在这鸟不拉屎的官道上,哪里去找齐食材呢?只能凑合着吃了。

    米饭是新米,猪肉还被盐腌过,带点咸味,猪油四散流进米饭里,吃起来也算香,这不就引来一个过路人了吗?

    “小姑娘,你这个米饭卖不卖?”

    突然的一个声音把埋头干饭的洛小苒吓了一跳,抬起头来,一个清秀白净的年轻男人映入眼帘。

    竟然没察觉到他的脚步,这人可能有些功夫在身上,洛小苒暗暗警惕:“不卖,自己吃的。”

    “别先拒绝呀,这样,我拿别的东西和你换!”男子连忙说道。

    洛小苒把嘴里正在咀嚼的猪肉咽下去,又把牛蛋粘在脸上的米饭拿下来,眼睛却在细细打量对方。

    面前男子一身黑色劲装,头发高高竖起,衣服和头发上面还沾染着路上的灰尘,应该也是官道上的赶路人无疑。

    只是,洛小苒看向他的两手空空,他说用东西交换,用什么东西交换?

    似乎是洛小苒的眼神太过犀利,男子也想到自己身上确实没啥东西,赶忙解释道:

    “我的同伴都在后面,稍微等一下就好,我们队伍里有很多好东西,一定有你喜欢的。”

    果然没过多久,一队人马远远走来,看到他们身上熟悉的统一制服,洛小苒有些惊讶,这群人是东风商队的人!

    上一次参加庙会的时候,洛小苒无意间撞见过一回东风商队带着一群卖身之人的情景,没想到这次竟然在官道相遇了。

    “你们是东风商队的人?”洛小苒黛眉高耸,美目圆瞪,显得十分惊喜。

    祥叔、吉婶和如意曾向她说过东风商队的事情,从他们仨的描述中可以推断出东风商队虽然也干人口贩卖的事情,但不是为非作歹之徒。

    而且洛小苒从东风商队手中将吉婶她们买来的时候,商队为首之人虽然拿着鞭子凶神恶煞,但却有意将三人一起卖给她,好让吉婶一家骨肉不分离,因此洛小苒对东风商队的印象不错。

    黑衣男子没想到一个小姑娘竟然知道他们,看来他们东风商队的名气已经大到妇孺皆知,想到这,他十分自得:

    “不错!我们是东风商队的,我叫云胡。”

    “为什么?”洛小苒喃喃自语。

    “对!‘云胡’的意思就是‘为什么’,我的名字是不是很特别?”黑衣男子继续说道,仿佛很高兴洛小苒一下子就能明白他名字的内涵。

    “你拿什么我都不会和你交换的。”洛小苒说道。

    云胡剑眉下的星目圆瞪,似乎十分不解:“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