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9章 冥海黄沙(3)

硕鼠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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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冥海是一个独立的世界, 天道会将魂魄运往这里,却并不等于这里没有活的生物。事实上, 这里的沙漠怪物群系与地球上大同小异:剧毒的幽冥巨蛛织成的网上存有大量的蒸馏水;丑陋的沙漠蜥蜴凶猛皮硬却肉质肥厚;还有那些小小的枯黄灌木, 处理好毒刺之后将其连根拔起,就能发现它们有着异常发达坚韧的根茎, 一些古怪的甲壳虫就在上面筑巢——植物根茎本身也是极好的制作绳索的材料, 耐下性子搓的话, 一个小时就能得到一根不错的长绳。

    你问云孟侨是怎么知道的?

    当然是因为他已经搓了一个上午的绳子了!!!

    他装作疲惫的揉了揉手腕,可怜巴巴的问道:“我能不能休息一会儿?”

    黑犬摸着掏出刚开锋的匕首, 牙齿森白, “不行。”

    “哦。”

    远处的坟山形成的高山为低谷处绿洲提供的水源,众人虽然不太放心这从黑雾里滤出来的泉水,但现在显然也没有别的选择。好在黄疏朗很快就用从土壤中分离出的金属制作出了一个蒸馏器,大家才能喝到放心的蒸馏水。

    有了稳定的水源, 六个人开始各显神通——黄疏朗坐地吸土, 收集各种金属开始制作武器, 大家对副组长的效率还是十分服气的, 毕竟除了他之外, 没人能在一个上午的时间里, 就手工做出八把短剑、一把长弓、七只羽剑、两个跳蛋、三个按-摩……;

    黑犬和杜青然结伴去打猎, 杜教主的具体身份至今是个迷, 不过作为美杜莎药剂的原型,他可以埋伏起来,然后用变成小蛇的头发吸引附近的猎食者, 等到猎物靠近便可一举杀之(虽然有黑犬在,猎物自己撞到石头上撞死的几率比较高);

    罗旗生存经验最丰富,不过小半天的功夫他就把整个绿洲的资源都摸了个遍,剩下那点时间就跟孙恒一起搞出来了一个烧瓷器的土窑,可惜杀手哥似乎是瞧不上黑不溜秋的土瓷碗,大有把玻璃工艺也搞出来的架势;

    至于姚谦诺,他的任务就单一多了,无论是制作物品还是烧水煮饭都得由他来点火,但是比起其他几个人技术性倒不是非常强,所以他有精力一边烧沙子,一边跟云孟侨搭话——

    “我说小云子,我姚谦诺虽说在都城长大,但却是粗人,学不来那些政客们的迂回婉转,所以我就有啥说啥了。”姚谦诺的声音不大,却成功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大家看似都在低头忙活着自己的事情,实则都支起了耳朵,悄悄听着这边的对话。

    姚谦诺粗中有细,见云孟侨抬头看向自己,才缓缓道:“我说,你小子把我们都引到这里,到底葫芦里买的是什么药?还有,你在神域里到底在折腾些什么?”

    就像小云子很少会提起养父母的事情一样,龙组之中几乎每个人都有段不愿提起的秘密,这样的环境形成了龙组独特但简单的相处方式——叶晚萧将云孟侨领进龙组的第一天,就告诉过他,龙组向来不会过分追问组员的私事,他只需要全身心的相信队友就可以。

    然而现在,姚谦诺等人却不得不将心里的疑问拎出来扔给小云子,不是他们不想信任云孟侨,而是因为兹事体大,他们做不到。

    云孟侨估计这几位怕是被自己吓到了,索性放下手,用谈论天气的口气漫不经心道:“其实没什么,我就是想找到紫霄剑而已。”

    “你说什么!紫霄剑?”

    这回不是恐怕,而是确实被吓到了,连向来沉默寡言的黑犬都瞠目结舌地喊了出来,更何况是其他几人。五人之中竟是杜青然最为淡定,他只是露出了惊讶的表情,然后顺带指着小云子尖声道:

    “别给老娘装什么云淡风轻,继续搓绳子,不许趁机偷懒!”

    被撞破小心机的云孟侨“切”了一声,噘着嘴苦兮兮的捡起草绳继续搓。

    接下来就是一段平铺直叙的讲述:

    “从‘屠神’事件之后,王诩就有意封印了叶晚萧的力量,而叶晚萧自己也将象征着‘紫霄’身份的紫霄剑镇在冥海的落日城。紫霄剑是叶晚萧的魂器,里面里封印着他七成的修为,因此他死后没有直接投入轮回,而是被魂力牵引着回到了紫霄剑之内,被困在了落日城。”云孟侨没有说自己是从什么地方得到的消息,但他却简明扼要的说明了自己的目的:

    “不论是否有违天道,我都得把他救出来,因为那个魂魄还带着叶晚萧的记忆,我不能让叶晚萧孤零零的一个人待在紫霄剑里。”

    紫霄这个代号在顶级异能者的眼里已经被神化,而承载着这份信仰的紫霄剑也有着超越宿主的强大力量,不论如何去想,这把能够屠神的神剑都不可能会在朝夕间失去力量,所以云孟侨所说的“孤零零”,很有可能是几千甚至上万年。

    作为龙组中为数不多的人品但当道德模范,圣爹的人格魅力是伟大的,是闪耀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因此小云子在祭出他的瞬间,就有了足够的立场解释一切危险的行径,还顺便策反了在场的大多数人。

    是的,大多数人。连黄疏朗这黑洞菊都沉默了,但仍有位妖艳贱货凉凉道:

    “为了老公坑兄弟,这个理由够经典,可你是不是忘了解释什么——别告诉我你在神域里搅风搅雨也是为了救叶晚萧,我可不认为拉拢血族和精灵会为救出叶晚萧提供帮助。”

    云孟侨闻言叹息一声,要不怎么说钟磐寂和林晨初这两人不见那呢。这六个人里,吃货二人组跟他关系不错,与叶晚萧也非常亲近,黑犬不用多说了,跟圣爹君那是有过命的交情的。剩下的那两位,黄疏朗的能力非常实用,在冥海能派上大用场,而杜青然则是神来一笔,他跟叶晚萧和自己都没什么交情,又是王诩亲自带(坑)出来的,有他在,这群人才不会被自己忽悠的太死。

    没错,这一切都是他与那两位穿越者计划好的。早在龙组进入神域的那一天,他就已经跟这两人达成了协议,用永不动用FH_4和美杜莎药剂为代价,换来救叶晚萧的方法,以及那张制作精细的冥海地图——换句严重点的话来讲,就是大反派小云子抛弃了自己毁灭世界的崇高理想,换回了一个见到叶圣爹的机会,从此一人一剑青灯古佛,捡起节操勇做路人……虽说钟磐寂一直笑眯眯地重申自己亏了,但事实与否恐怕只有当事人自己心里清楚。

    反正小云子是觉得自己赚了。

    药剂不能用我还有别的方法啊,反正只要肯努力,地球迟早会被我炸掉哇哈哈哈哈哈!!

    咳,于是这三人便狼狈狈为奸,将地图伪装成阿苏穆苏带来的古埃国国宝,并合伙演出了之前的那场好戏。林钟二人精湛的演技小云子不得而知,不过看精明的云二号那副一无所知的熊样,就知道一定非常精彩。

    不过林晨初到底还是有良心的,没真的打算让云孟侨坑死龙组的这几位小天使,这才有了杜青然这根搅屎棍。

    尽管这根搅屎棍,并不能很成功的恶心到小云子。

    “其实我不仅拉拢了血族和迷雾精灵,现在神域里除了妖族之外,其他几族都已经在我的控制中了啊哈哈哈哈……嗯?你问我为什么这么做?”小云子用关爱智障的眼神看着杜青然,理直气壮道:

    “当然是为了那些珍贵的萝莉资源了啊!?”

    “嘎?”

    “嘎什么嘎,擒贼先擒王的道理你不懂吗?只有控制了萝莉们的家长,他们才会心甘情愿的把他们的女儿许配给我啊!到时候我的后宫里就不仅有嫩嫩的人类萝莉了,还会有高傲的精灵幼女、纯洁的人鱼幼女、傲娇的血族幼女和活泼的狼人幼女,呃,侏儒和矮人就算了,他们出钱帮我给幼女们买棒棒糖就行……嘿嘿嘿。”

    说道最后,少年已然陶醉的嘿笑了起来,看他那留着口水喜不自胜的样子,众人纷纷确认:

    妈的这货竟然是认真的!

    于是认真的想要娶萝莉的小云子被正义的使者们暴揍了一顿,顺便把绳子多搓三十米。

    了解的事情的真相后,众人简单的合计了一下,便如云孟侨所料那样,将逃离冥海的计划暂行搁浅,先去落日村找到紫霄剑再说。

    ……

    盘古山的记忆曾经告诉过云孟侨,冥海是最大的一个鸿蒙古战场,因为在这里死去的英灵过多,所以天道破碎后才将这里定义为魂魄收容站。

    那场日月无光的战争给冥海留下了深可见骨的痕迹,那个神级遍地走,仙级不如狗的年代,有太多在地球宇宙看起来伟大的不可思议地存在,草草就终结了生命。那些超神级,甚至是无法用等级定义的强者们,最终被更加强大的存在斩杀于此,只有一座石碑,一抔黄土,一口怨气挨过了时间长河,仍旧执着地徘徊原地。

    执念和信仰,有时候比恶鬼更可怕。

    冥海很危险,不过这片荒漠中的绿洲却还算清净,原因就是他们身后的那座宏伟的大坟包。

    云孟侨能够感知到,那座坟山里掩埋着一具大的不可思议的尸骨,这具尸骨属于一位超神级强者,他的威压和执念至今也无法消散,因此才有了这片万里无人的荒漠。不过这种威压只对高阶恶鬼有效,对于活人威力可以忽略不计,因此六娃才将传送点定在这儿附近,图的就是这儿高阶恶鬼比较少,适合做为新手村。

    不过他到底也算是个鬼,无法太靠近坟墓,这才将地点定在绿洲不远处的荒漠,这才有了孙恒暴走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