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第48章

假面的盛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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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 大不了输了,她去找钱供他读就是了。本来不就是这么打算的?!

    这么一想, 招儿顿时想开了,道:“那你好好准备,能赢就赢,不能赢也不要怕, 大不了姐去找钱供你读。”

    招儿素来不是个喜欢自寻烦恼的性子,她扭头见屋里的牛屎还没清理,便去找来刷炕的毛刷子先把炕上刷干净, 然后出去拿扫把和撮箕扫地。

    外面响起鸡咯咯叫声, 却是孙氏宰鸡让鸡给跑了。

    薛庭儴顺着窗户往外看去, 就见那鸡脖子还流着血,却是满院子乱跑乱飞, 孙氏模样狼狈的跟在后面追着撵。

    赵氏见实在不成样子, 从屋里出来说了两句。孙氏更急了, 也知道实在族长面前丢了人, 可那鸡长了翅膀, 她又没长翅膀。一直等那鸡没了力气,孙氏才一把抓住它, 嘴里骂了一句:“跑跑跑, 注定是锅里的菜, 你往哪儿跑?”

    薛庭儴没有再看, 收回视线。

    他知道他大伯为何会那么大方,提出让他和薛俊才比一场,因为若无意外,这一场铁定是薛俊才赢。

    在那梦里,他就曾吃过这样的亏,却不是和薛俊才比,而是招儿千辛万苦弄来了钱,也将他送进清河学馆。那时候的他愚不可及,一直将自己不顺遂归咎于命运的苛责之上,觉得不是自己不行,而是所有人都不给他机会。

    初入清河学馆时,他踌躇满志,他想自己一定会胜过薛俊才,证明自己才是薛家最出众的人,可现实却狠狠地打了他的脸。也是到那时候,一直没有见过世面的他才明白大伯的险恶用心,他确实教了他读书,他也确实‘读’了不少书,可只是读,不懂经义。

    后来才知道,学童蒙学识字之后,以读经作为基础。

    先学《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再是《千家诗》、《幼学琼林》、《龙文鞭影》等,读完这些,方可入大学,开始习读四书五经等。

    而在这个阶段里,先生是不讲经义的,也就是说只是死记硬背,明字义而不明经义。因为时下人惯是认为小儿蒙学,懂不懂不要紧,只要记住就好,等读得多了,读得久了,自会明白其意。

    这就是所谓的读书千遍,其义自现。

    待你能将这些书全部背诵如流,到了可以学解经做文章之时,将是事半功倍。

    这种省时省力也出成效的教学模式在整个大昌风行,上至名门,下至低层社学、村学,很多都是如此。尤其是乡间私塾,最是风行此道,因为塾师只有一人,却要教授数人甚至数十人,都去讲解经义也不太现实。

    可实际上有些底蕴的世家大族,却从不会如此教自家孩子。因为这种教学模式一味强调死记硬背,却忽略了经通自然道理通的真理。

    这是后来‘他’站在首辅之位,纵观全局分析出的利弊。

    可彼时他刚入书馆,因为大伯拖延了为他解经义,不懂还有解经之说。因此在初入学时,先生问他可是读过,他答曰读过,却是解经解得狗屁不通,被先生斥骂蠢笨如猪,遭受同窗的排挤与嘲笑。

    而如今,看样子大伯也清楚他本身的缺陷,才刻意提出比这一场,实则早已是成竹在胸,料定他输定了。

    可惜啊,出了意外。

    *

    因为家里来了客,除了薛老爷子和薛青山父子俩陪坐,所有人都在忙。

    等正房堂屋那边吃上了,厨房这边才开始做其他人的午饭。

    期间,薛桃儿还被吩咐着去打了酒。堂屋的席上有酒有肉,男人们推杯交盏,根本看不出平时有什么机锋。尤其是薛族长和郑里正,两人喝酒喝得很是亲热,到最后都有些喝高了。

    “好了,别送,抬抬脚就到了。”薛族长摆摆手道。

    把所有人都送出了院门,这边才开始收拾桌子摆饭。赵氏本是想把吃剩的肉菜端走放着,却被薛老爷子制止了,说是给大伙儿加菜。乡下人都不富裕,贵客走了吃剩菜,这都是家常便饭。

    大人们都还好,栓子和毛蛋吃得香喷喷的。

    招儿本是想把饭端回屋去吃,却被薛庭儴制止,两人还像以前那样只管低头吃饭,什么话也没说。

    薛俊才不屑地看了薛庭儴一眼。

    他方才同薛青山一起陪席,桌上的好菜自然没少吃,此时见薛庭儴只能吃些残羹剩饭,自然满心讥讽。

    他爹之前跟他说的话,他都记在心里,薛狗子不可能会赢他。

    心里想着,他收回目光,对炕头上的薛老爷子道:“阿爷,我回屋看书了。”

    薛老爷子点点头,他之前也有些喝多了,这会儿正歪在炕上抽烟解酒。

    “狗儿,多吃些,五日后大哥还等着你赢我。”路过薛庭儴之时,薛俊才突然这么说了一句。

    招儿当即站起来,瞪着他:“会不会说话?读这么多年书读狗肚里了。”

    薛俊才没料到招儿会这么不给他脸,斯文的脸涨得通红,却不知为何看了招儿一眼,又隐忍了下来。

    薛老爷子喝道:“俊才回屋去!”

    周氏也忙站起来劝招儿,这事才算罢。

    饭罢,两人回了二房的屋,招儿依旧气呼呼的:“狗儿你别气,等姐赚了钱,就带着你分家单过去,不跟他们在一处了。”

    薛庭儴心里有些感动,同时又有些无奈:“你又叫我狗儿。”

    招儿哎呀了一声,才笑嘻嘻道:“我给忘了,以后不这样了。”

    他自然不可能生她的气,之后招儿拿着昨儿换下的两件衣裳出去洗,薛庭儴则又把那本《幼学琼林》翻了出来。

    看着手里这本用最粗劣的竹纸誊抄,页脚已经磨卷了的书,薛庭儴心里有些犯愁。他其实不想看书的,但架不住招儿觉得他现在就该多看书,多看书才能更有把握的赢了薛俊才。

    殊不知这书跟书也是不一样的,光看这一本也没什么用,不过这件事他是不会跟她说的。

    他从炕柜里翻出招儿给他买的竹纸,这种最劣质的竹纸要四十文一刀,这么‘贵’的纸,实则连练字都勉强。即是如此他平时也十分宝贝,根本舍不得用,能在沙土上写就在沙土上写,不能用沙土就沾水在书案上写。

    薛庭儴摸了摸这一叠泛黄的竹纸,心中有些感叹。

    ‘薛庭儴’平时用的纸是最上等的澄心纸,所以往常宝贝的东西,此时他竟有些嫌弃。

    他将纸在炕桌上摊开,几张一叠,之后用竹刀裁成书册大小。为了留出边缝,他还多留了一些空余,裁出厚厚的一叠,他才摸出那块儿缺了一角的砚台,和那锭已经用得只剩下一小截的墨锭。

    这些都是他平时动都舍不得动用的宝贝,可今日薛庭儴却全然没有这种感觉。他往砚台里加了水,才持起墨锭磨墨,一面磨着,一面不知在想着什么。

    待磨好了墨,他将已经有些秃了的毫笔,放在水碗里打湿清洗。而后蘸足了墨,才提笔在纸上写着什么。

    写了几个字,他突然放下笔,将纸提起看了看,忽而揉皱了。

    明明字写得还算工整,他平时虽是节约纸墨,但因为苦练多年,所以字写得还算不错,但不知为何就是不中意。

    他徐徐闭上眼,凝神静气一会儿,半晌复又睁开。此时屋中没人,若是有人就能看见有一丝精光在薛庭儴眼中闪过。而与此同时,他抓笔的动作又快又稳,下笔如有神助,不多时就在纸上写了一列又一列的小字。

    这些小字忽而是颜体,忽而又成了馆阁体,再忽而又成了瘦金体。起初俱是有形而无骨,可是写着写着就变了味道。

    那颜体方正茂密,笔力浑厚,挺拔开阔而富有雄劲。那馆阁体筋力有度,气派雍容,简直就像是版刻出来的一般。而那瘦金体,金钩铁画,富有傲骨之气,笔画如同断金割玉似的锋利。

    这三种字正是代表着‘薛庭儴’的一生,从初入学所习的颜体,到之后为了考科举而苦心研习的馆阁体,直至后来官居一品的瘦金体。

    他就这么写着,浑然忘我。期间招儿进来了一趟,却不敢打搅他,悄悄地在炕沿上坐下。

    不知写了多久,他突然长吁了一口气,放下毫笔。

    他整整写了两张纸。

    到了此时,薛庭儴不得不承认上天的神奇,不过是一场梦而已,他竟然具备了梦里那个他所拥有的一些东西。

    打从这个梦出现开始,薛庭儴就在思索着他为何会做这样的一个梦。现在他明白了,也许就是想让他补足梦里所有的不圆满。

    而拥有了梦里那个‘他’的一切,他突然有了雄心壮志,一股豪气冲天的激荡在心中徘徊。

    “写累了吧,喝些水。”

    招儿端了水来,薛庭儴接过来,一饮而尽,格外甘甜。

    他这才低头去看自己写的那些东西,他竟是费了两大张的竹纸。大抵是因为招儿在他身边,他突然想起她平时节衣缩食给他买纸,顿时有些心疼了,也有些心虚,看了她一眼,小声道:“竟然写了这么多。”

    招儿又怎么可能不明白他的心思,噗呲一笑,道:“不多不多,才两张而已。纸这东西就是用来用的,我不早就跟你说不要省纸,用完了咱再买就是。”

    “我是想誊抄本书,所以先试试字,也免得写废了纸。”

    “你要抄什么书?书也能抄么,不是用买的吗?”招儿不解。

    薛庭儴心中感叹,真觉得以前自己真是蠢笨的可以,宁愿每次借用大伯的书,或者死记硬背硬记下来,也从没有动过抄书的念头。

    时下书铺里所卖的书,刻印版的极少且价格昂贵,于是便滋生了一种抄书的行业。这样一来,既能让一些穷苦书生换得些许银钱,也能让那些想买书却苦于囊中羞涩的人得到便宜。

    当然这誊抄也不是随便就能干的,需是字写得极好方可。

    薛庭儴自诩字写得不算差,当年也是有不少人求他的墨宝,如今他既然需要书,为什么不能是自己抄呢。

    最重要的是——

    他看了招儿一眼。

    招儿总觉得小男人今天的眼神怪怪的,有些不自在地避开眼。

    她知道小男人肯定又气上了,他最是不喜她说‘狗子是我男人’这种话,每次被他听见她说这种话,就能几日不理她。其实招儿也要脸,可她本就是薛家二房的童养媳,若不是这般自称,她哪里有资格去和四婶孙氏叫板。

    “你是不是饿了?瞧瞧我给你带了什么回来?”

    招儿扭头就把这些烦心事扔在脑后了,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包。将纸包打开,里面放着两个还散发着热气的包子,白胖可人,看着就让人喜欢。

    “快吃,趁着还热乎。”她笑眯眯的,把纸包塞进小男人的手里,一面把肩上的背篓放在墙角。

    薛狗子看了她一眼。

    眼前的少女正值二八年华,肌肤是乡下丫头常见的小麦色,可招儿的肤色却和别人格外不同,光滑而莹润,像似抹了层蜜。高挺的鼻梁,一双不大不小的眼睛,瞳子黑黝黝的,笑起来里面灵光乍现,看着就是个活泼的。

    招儿的身量比寻常女孩儿们都高,发育的也好,前/凸后/翘,浑身充斥着一股青春的朝气。

    真鲜活,鲜活得就像他梦里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