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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9
迎新工作持续了两天,31号下午所有新生全部登记注册完毕,忙碌的迎新工作终于告一段落。
大二大三大四以及研究生9.1正常开课。
大一新生9.1开始军训,为期四周。
而在这为期四周的军训时间内,还有两项极其重大的活动要进行,那就是院级组织和校级组织纳新。
院校组织纳新将会是每年度各组织之间的一次激烈的抢人战斗,也是新生与新生之间对职位谋求的一次竞争,因为这是决定新生在大学四年间除了学习还能学到什么的关键性选择,有能力有热情的人是绝对不愿意庸庸碌碌地过完四年的。
院会组织毫无疑问只招本学院的人,他们的纳新在校会纳新之前,由各学院独立安排。
院组织纳新结束后,校会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宣讲,终于在9月底正式拉开帷幕。
NO.10
9月27号,校学生会纳新的第一天。
这一天,洛淇起的很早。没有用到潭潇雅这个人工闹铃。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从窗帘的缝隙中闯进来,落在蹭亮的地板上,宿舍的灯被打开。
洛淇从床上下来,发现对面的邱璟已经坐在凳子上了。微弱的台灯好像很久没有充满电了。
她也是校会的,今天也是她的主场。
邱璟是新媒体中心的部长,听起来很高大上,其实质跟记者团差不多,在一些校级活动中,总少不了他们的身影。拍照,写稿,改稿。记得大一时候的邱璟经常赶稿到深夜,然后第二天在眼圈周围涂厚厚的BB霜。
而洛淇所属的却是一个干体力活的部门,体育部。
洛淇虽然看起来挺文静温柔的一个女孩,但却有很男孩子的一面:喜欢打篮球,而且打得很好,是院队主力,现任信院女篮队长。除了篮球,她还喜欢排球、网球、羽毛球、跑步等多种运动,是个不折不扣的“体育小达人”。
说她会打篮球,很多人都不相信。而当真的看到她在篮球场上打球的帅气模样,所有人又不得不重新认识眼前这位百变女孩。
她喜欢打篮球,她从小学五年级开始学习打篮球。她说,她喜欢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的感觉;她喜欢掌控手中的篮球,她享受投中那一刻的激动和喜悦;她更珍惜和志趣相投的队友一起战斗的默契和友情。
所以,去年投报名表时,她只投了体育部,没有丝毫犹疑。
“我喜欢体育,就像我喜欢篮球,但我更希望有更多人喜欢我喜欢的东西,我不是自私,而是我知道,我喜欢的值得所有人也喜欢。”
“我没有什么特别的优势,我最多的是水浇不熄的热情。”
所以,她成功通过了面试。
NO.11
面试八点半正式开始。
她离开宿舍时已经快八点了,所以只能到宿舍楼下的小超市买了一个面包和一袋牛奶,急匆匆的往教学楼赶,突然发觉自己今天穿的是高跟鞋,一阵泪流满面。
面试地点在学校西侧的教学楼一号楼。从宿舍到那里至少得花15分钟。
当她气喘吁吁的赶到教学楼1-202时,只见一个身穿黑色西装的男生正站在门口,一眼便望见了她。
“你来啦?”
即便楼道里光线很暗,他的微笑还是那么耀眼,可以让你忘记刚才赶路的狼狈。
洛淇赶路赶得太急,上气不接下气地嗯了一声。
“还没吃早点呢?快进去吃吧。”他目光利落的扫描到洛淇手里的面包和牛奶,它们和洛淇一样虚弱无力。
他叫凌筱,洛淇的工作搭档,体育部帅气的男部长,门面担当。183的高挑身材,阳光般的微笑男孩。今天的他,一身黑色西装,淡蓝色领带,蹭亮的黑色皮鞋,小说中的黑马王子大概就是这个模样吧。
“奥,还没…”好不容易,洛淇从恍惚中回过神来,回了一个尴尬的微笑,然后匆匆进门找到体育部的位置坐下来。
看看手表还有十分钟面试开始,“还来得及吃早点,”洛淇想着便拿起面包狠狠的咬了一口。
“先喝点牛奶吧,别噎着。”不知什么时候,凌筱已来到了洛淇身旁,手里拿着洛淇放在桌上的牛奶插好了吸管递到她眼前。
他竟如此体贴。
洛淇楞了几秒,默默地接过牛奶吸了一口。洛淇光顾着吃,没有看他。
“你今天很漂亮。”洛淇差点一口牛奶喷出来。
这位凌筱先生,他们认识一年多以来,从没有夸过她,经常说她像个男孩子,不温柔不可爱,做事没有耐心没有效率。好像洛淇在他心中从来都是问题girl。可是,今天,他竟然奇迹般的夸她漂亮。洛淇想,就他那爱损人的性格,十之八九是磕碜她的。
“是吗?可怎么从来没听你凌大公子夸过我漂亮啊,怎么,今天吃错药啦?”洛淇抬起头的瞬间,却被那温柔的眼神吓住了。她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样的眼神,如此近距离的,如此认真。那双清澈的眼眸里似乎有一种摄人魂魄的魔力,洛淇感觉身体逐渐麻木,全身的温度都上升到脸上,呼吸快要停止。
“好吧,你不否认那我就真的当真了啊。”洛淇迅速低下头,提醒自己不能再看下去。
凌筱见状,像抓住了一只逃跑的小猫似的笑了笑,坐在了洛淇旁边的座位上。
窗外的阳光更刺眼了,教室墙上的时间显示8:30。
NO.12
面试开始了,教室外面的走廊上早已聚集了众多前来面试的新生。
他们手里拿着报名表,嘴里念念有词。
有的在和同学交谈,有的在向工作人员咨询,有的面朝着窗户好像在思考什么。
还有一种,不交谈,也不咨询,更不愁眉思索,来了之后迅速填了报名表就去排队等待面试了。他们的目标很明确,他们为之而来,很有自信。
就像当年的洛淇。
经过三个半小时不间断的面试,今天的工作总算结束了,而没有面试的只能留到明天早上。
校会纳新是有规定的,为期三天的面试。前两天一面,最后一天二面。接下来还有更大的战斗呢。
洛淇整个趴在桌子上,下巴抵着桌面,像一只累瘫了的小狗。
“累了吧,走,请你吃饭。”凌筱瞅了眼恨不得整个人躺在桌子上的洛淇,很友好地献上邀请。
“不用!”洛淇有气无力的蹦出两个字。
“怎么?”
洛淇扭头瞟了凌筱一眼,还是那么天真无邪的眼神,嘴角永远擒着微笑。
“我请你!”
对,我请你!
这一年多以来,一直都是洛淇在蹭吃蹭喝,估计今天是终于良心发现了吧。
“哟呵,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凌筱一副欠揍的笑脸。
“废什么话?还去不去啦?”
“去去去,洛大小姐第一次慷慨解囊,小的哪有不赏脸的道理。”这样的话从他凌筱嘴里说出来,永远都那么云淡风轻。
洛淇晕厥!
NO.13
九月底的阳光比月初缓和多了,落在皮肤上暖暖的。微风吹来,路旁的树上飘落几片叶子,终于有了秋天的味道。
白玉兰路上只剩零零星星几个身影了,食堂弥漫着饭菜的香味,搜刮着他们辘辘的饥肠。
洛淇和凌筱直接跳过一楼和二楼,径直往三楼的美食广场奔去,不为别的,只因这个点一楼二楼绝对没有座位了。
刚下电梯,洛淇第一时间在北侧靠窗位置捕获了一张空桌,便如获至宝地飞奔过去占位。
事实证明来这里确实是最明智的选择。
虽然在近门口的地方也有空位,但凌筱对洛淇的选择并不感到疑惑,因为他知道她喜欢靠窗的位置。
当他回过神来,洛淇已经飞奔到猎物旁边,把背包往凳子上一扔,表示:此处有人,颇有占山为王的味道。
凌筱忙不迭地奔过去,也把挎包放到凳子上。
雌雄双煞占领山头后,接下来便是出山觅食。
洛淇拿了两个盘子,给身后的凌筱一个,然后去选菜。洛淇眼疾手快地迅速将自己喜欢的菜收入盘中,然后像一只小鹿一样奔向结账台。当凌筱千挑万选终于选好菜到那里准备结账时,洛淇已经恭候多时了。
就在凌筱掏饭卡准备刷卡时,只见一只黑色的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侧面窜出来,“嘀”的一声,刷卡机的显示屏归零。
时间静止。
“说好的,我请你!”
洛淇扔下这么一句话得意地扬长而去。留下凌筱左手还藏在口袋里握着那张还没来得及掏出来的饭卡。
NO.14
“洛淇!”
“嗯?”
“我是认真的!”
洛淇停下手中夹菜的筷子,望向对面的男孩。
“什么认真的?”
凌筱望了望洛淇认真的脸,她的眼里流着光,“我说......你今天...真的很漂亮!”
空气瞬间冻结,时间再次静止。邻桌男孩手中的筷子停在半空中一动不动,过道上的同学抬起的左脚还没来得及落到地面,打菜的阿姨举着长长的勺子…所有声音瞬间消失。
“嘀~”,刷卡机再次归零。冻结的空气破碎。
“啊?你说这个呀......额...我...我知道啊!”洛淇惊魂未定,完全不知道这两句话是如何一个字一个字的从她嘴里蹦出来的。
“你知道什么?”眼前的凌筱收起了他那雷打不动的万年笑容,表情严肃,又让人有一种楚楚可怜的错觉。
对呀,她知道什么?是知道他说的是她很漂亮,还是知道她自己很漂亮?
“我知道......我很漂亮啊!”说完这句话,洛淇想死的心都有。她机械般地赔了一个笑脸然后低头自顾自地吃面。
她不敢抬头,因为她知道只要她抬头,就会撞上那双正盯着自己的不知是喷着火焰还是寒冰的眼睛。她只希望,赶紧吃完,感紧离开!
“我喜欢你!”
洛淇刚吃进去的一口面条不顾形象地全喷了出来,她确实被吓到了,凌筱扔了一颗炸弹给她,悄无声息的。
“我喜欢你,洛淇,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开始在意你的一言一行,你的每一个喜好。虽然总是嫌弃你这不好那不好,总是惹你生气,但是,那只是因为我想多跟你说几句话,多了解你一点,让你感受到我的存在。我从未觉得你有哪不好,你的一切我都喜欢,我是认真的。”
突然听到这么深情的告白,而且是在这么嘈杂喧闹满是油烟味的食堂,对方还是一向高高在上以调戏自己为乐的凌筱,洛淇真的觉得是不是演员出场的顺序错了。一个晴天霹雳劈下来,洛淇眼前一黑,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我知道,我太唐突了,让你措手不及。我本不该现在告诉你的。可是,我不想再等了。洛淇,我知道你迷恋单若兮,可是,我是真的喜欢你。”
“我知道你现在不喜欢我,但是不代表你以后不会喜欢我。你不用现在回答我,我给你时间。”
“谢谢你,洛淇。谢谢你让我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你不要有负担,无论你的答案是什么,我都不会怪你,我们还是同事不是吗?”
“谁规定我喜欢你你就得喜欢我啊,不是吗?”
说完,凌筱抓起公文包离开了食堂。留下一个好看的微笑,微笑里隐藏着倔强的悲伤。
偌大的食堂,靠窗的一个角落里,满桌的美食,惊魂未定的洛淇。
“凌筱,你不要走,不......”
洛淇从梦中惊醒,发现自己正躺在床上,而这一切都只是梦!
洛淇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做这样奇怪的梦,难道就是因为他今天说了一句她很漂亮吗?难道她对他有什么别的想法吗?不,她喜欢的是单若兮。
还好只是一个梦,洛淇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洛淇环顾了一下四周,舍友们都戴着耳机怕打扰她睡觉,所以没有听见她刚刚说了什么,不然她就算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她看了一眼手机,才九点,原来她已经睡了两个小时了。
NO.15
“嘀嘀”,熟悉的QQ系统提示音,有消息。
洛淇伸出慵懒的手取过手机,是他,他的头像在跳动。
他是洛淇的男闺蜜,是洛淇最好的男性朋友。他们是初中同学,曾经相爱相杀的小伙伴。
初中毕业后他们报了不同的高中,可俩人一直保持着联系,关系一直没有变,每逢假期总会约到一起玩耍斗嘴。她喜欢调戏他,他甘心被她调戏。
高中毕业后,洛淇来到了遥远的北方,一个人迎接一座新的城市。他却留在了省内。距离使他俩的见面机会变少,只能通过QQ和电话联系。可虚拟的问候总是没有温度的,当你难过时,电话里的一百句安慰也比不上在你身边的一个无言的陪伴。
他俩之间隔了大半个中国。
可即使如此,即使一年不见,两年不见…他们的感情依然不会变。
她知道他会一直在那里,等着她回去。
而他也相信,她总会回来的。
他就是张一凡,温柔体贴、阳光帅气的大男孩。洛淇的好闺蜜。
有人说,男女之间没有纯友谊,总有一方喜欢着另一方。却总是一方装傻,一方充楞。所谓的男闺蜜,只是备胎。
可洛淇心里清楚,他绝对没有把他当成备胎,她是真的把他当作最好的朋友。
她一直以为,他对她也一样!
“淇,在干嘛呢?”淇,他一直这么叫她,也只有他这么叫她。
她没有回复,盯着对话框看了半天后,拔出了他的号码。
“喂!”电话刚拨通就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他的声音总是带着一种魔力,能够让无论在什么心情中的洛淇瞬间感到放松,暂时忘记之前发生的一切。
哪怕只是简单的一个“喂”!
“一凡~”
“怎么?想我啦?”她似乎能看到他在电话那头窃窃的笑容,他也能感觉到电话这头的她心里有事。
以前她的第一句话总是“喂”,而今天却直接叫了他的名字。
“嗯~”说想他也不是什么尴尬事,这是他俩平时电话里出现最多的对话:
干嘛呢?
在想你啊。
怎么了?
想你了!
“哈哈,最近怎么样啊?”他知道那个“嗯”里隐藏着什么。
“最近在准备纳新呢,宣讲了一星期后,今天第一天纳新,还有明天和后天两天。”
“那一定很累吧?淇淇辛苦啦。”
“嗯~累死了,面试了一上午,口干舌燥,两眼昏花,就差当场晕倒了。”洛淇对他从来都不敷衍,因为她没有敷衍他的能力。
“哈哈,咱家淇淇可没那么脆弱吧,再说了,要是真晕倒了,谁抱你去医院啊?”当洛淇当真以为他是在担心她,想要说点好话的时候,“哈哈,谁抱得动你啊?”已经到嗓门眼的话又生生给咽回去了。
他还是那么欠揍。洛淇心里一百万个小婊砸在掐架。
“切,我这么娇小玲珑,人见人爱,试问哪个男生舍得让我晕倒在地?你以为全天下男生都像你一样冷血啊!”
如果给她一副巨型网球拍,一定会第一时间拍死他。
洛淇一口气说完了这几句话,就差拍桌跺脚摔手机了。
“好啦好啦,你娇小玲珑,你人见人爱,”洛淇以为他下一句会是“一定会有人抱你去医院的”,可事实总是喜欢狠狠的打你脸,“可还是没人抱得动你,哈哈哈”。
洛淇“扑通”一声双膝跪地,大哥,你一定是我前世的债主,喏,这一巴掌你拿去!
“真的吗?那我明天试试,晚上回来告诉你实验结果。”洛淇一脸天真无辜傻萌的小表情,语气也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这次轮到张一凡吐血了。
不,他不仅是吐血,而是吐血身亡!
“可别,你可千万别晕,我这个月的零花钱已经用完了?”
“啊?”
“没钱买机票了啊!”
“噗!”洛淇忍不住笑出了声。
和张一凡聊天,洛淇总能感到轻松自在,没有压力,没有包袱。在他面前,她可以任性的撒娇卖萌,也可以倾倒腹中的委屈苦水。和他在一起,她是最真实的自己。
每次和张一凡打完电话,洛淇额坏心情都会一扫而光,这天晚上,洛淇睡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