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骑马与砍杀

蒙尘小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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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明兴被不停地斩下异肢,全身都喷出了鲜红的血液,在周围的土地上下起了一场鲜红的的暴雨。

    而此时的李明兴,在剧烈的疼痛下,也像是喝醉了酒的莽汉一样,胡乱地甩动着身体,攻击着一切周围的东西!

    地面被不停地砸出大坑来!

    柏油的马路直接被干粉碎了。

    易水白他们怕被误伤到,赶紧往后退开。

    而那一道黑色的残影,还在不停地从黑雾中冲出来,斩下李明兴的身体,再冲回黑雾隐藏起自己的踪迹。

    来来去去,不停地进攻着李明兴,仿佛是七进七出长坂坡的赵子龙一样。

    一位高大勇猛的古代将军!

    终于,在残影又一次冲向李明兴的时候,“唰”的一下,又是一刀挥过。

    这次,斩断的不是李明兴的异肢。

    而是他的脑袋!

    李明兴一颗已经异变到完全看不清楚五官的头颅,就这样被直接给削了下来!

    滚落在地上,喷出了满地的鲜血。

    一双眼睛死死地瞪着,写满了不甘心!

    而他的身躯,在最后几次神经性的颤动后,也终于失去了所有的控制。

    轰然倒塌!

    一个庞然大物摔落在地上,整个地面都颤了一下。

    仿佛一场小型的地震。

    易水白他们都惊住了。

    完全变异的易水白,一个彻头彻尾变成了怪物的人类,他们几个根本对付不了的家伙。

    居然被这个巨大的残影如此轻松地解决了!

    切瓜砍菜一样。

    不费任何吹灰之力。

    那道黑影,究竟是何方神仙?

    此时。

    “哒哒哒哒”

    马蹄声又一次响了起来。

    但不再是狂奔的状态,而是缓缓地朝着几人靠近。

    所有人都望向了黑雾之中,一个巨大的身影从雾中显露出来。

    最先看到的,就是一对巨大而华丽的鹿角!

    紧跟着,一只巨型的麋鹿就从黑雾中走了出来。

    硕大的麋鹿身影,在零星的火光的照耀下,显得诡异而神秘!

    这头鹿的身子,完全就是一栋房子的大小。

    而且从轮廓就可以看出来,它拥有异常发达的腿部肌肉。

    奔跑起来,恐怕不逊于任何的野马。

    而且,隐隐约约的,他们还可以看见,巨型麋鹿的后背上,似乎还骑着一个人!

    是谁?

    易水白他们下意识地聚拢在一起,手已经悄悄放在了武器上面。

    这迷雾之中没有任何人知道,靠近自己的究竟是好人还是坏人。

    是路人,还是准备消灭自己的敌人。

    很快,那只麋鹿的身影就从黑暗中走了出来,在看清楚的一瞬间,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因为那已经不是一只普通的麋鹿了!

    麋鹿的双眼,已经布满了血丝,突兀地鼓在外面,

    而它的身上,外层的毛皮已经出现了一个又一个的伤口,易水白他们,直接可以看见麋鹿的血管和肌肉,宛如齿轮机械一样,一下下地运行着。

    这只鹿,很明显已经变异了!

    浑身上下到处都是破洞,甚至肚子上面一个黑漆漆的洞口,隐隐约约地,露出了一截正在蠕动的肠子。

    从外表来看,这只麋鹿,更像是一只丧尸鹿!

    但令所有人都好奇的是,这只鹿的眼中虽然目露凶光,满身杀气,却没有任何的躁动不安,仿佛是被驯服了一样,缓慢地走在公路上面。

    而麋鹿的背上,果然骑着一个人。

    是一个壮汉,看样子还是普通的人类,没有变异过。

    壮汉异常魁梧,金发碧眼,剃着一个大平头。

    他穿着一身军人的迷彩服,手里面拿着一把工兵铲。

    拼接的工兵铲,熟悉器械的易水白,一眼就能看出来,那工兵铲是十分精良的装备。

    铲子的两边,都是磨成了刀刃,因此异常锋利,挥舞起来,完全可以当做上阵杀敌的关刀。

    再搭配上这麋鹿庞大的体型和迅猛的速度,可以说哪怕冲进千军万马,也可以杀的来去自如。

    不仅手里握着工兵铲,这个男人的身边还挂着两个大包袱,以及一挺冲锋枪,看样子,他的装备异常的充足。

    是一个强悍的家伙。

    男人虽然眼神冷漠,但是好在并没有对易水白他们爆发出杀气,甚至说没有多看易水白他们一眼。

    而是骑着麋鹿,缓缓走到了李明兴的尸体边上。

    那只麋鹿兴奋地叫了一声,一张嘴,露出满口鲨鱼一样的排齿尖牙,然后一低头,就开始撕咬起李明兴的尸体来。

    顺着破损的毛皮,易水白他们可以看见麋鹿脖子上的肌肉和血管,正在一下下地咀嚼运动着。

    众人就这么看着麋鹿吃掉李明兴,谁都没有说话。

    可这时,王猛忽然跑了上去,大喊:“等一下!”

    麋鹿背上的男子一扭身,手里面已经迅速抽出一把手枪,精确地指住了王猛的脑袋。

    王猛赶紧举手,表示没有恶意,紧跟着说道:“这个人,他是我大哥!你能不能不要吃他?”

    男人摇头:“我的鹿需要补充食物,不吃它,难道吃你吗?”

    男人扫了所有人一眼,道:“你们几个人的肉加起来,也没有这个家伙多吧。”

    语气不屑。

    王猛不死心,继续道:“那你能不能放过他的头,至少,至少让我把我大哥的头埋葬了吧!”

    王猛恳求地看着男人,忽然就要下跪。

    身子已经准备跪下了,男人赶紧道:“行了,男儿膝下有黄金,不要随便跪人,那颗脑袋,你就拿走吧。”

    “谢谢!谢谢你!”王猛赶紧地说着,然后赶紧过去抱起李明兴的头颅,跑到了稍远一些的地方,开始用匕首在地上挖坑,要把李明兴的脑袋给埋葬起来。

    男人的麋鹿,继续吃着李明兴变异的尸体,一边吃,麋鹿一边就从后面拉出了浓黑色的稀粪,臭味顿时在整个空气中弥漫开来。

    熊华赶紧捂上了鼻子。

    易水白瞧了瞧这个金发碧眼的家伙,他虽然表情僵硬,但是没有恶意。

    毕竟如果想要杀自己,这个家伙直接骑着鹿来收割就可以了。

    想明白这一点,易水白就大胆地朝着男人走了过去,道:

    “嘿,哥们儿,我叫易水白,请问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