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麋鹿骑士

蒙尘小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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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居高临下地瞟了易水白一眼。

    并没有流露出过多的善意,只是淡淡地说着:“查尔斯。”

    易水白继续仰头问:“你是尼罗岛本地人吗?还是从外面进来的?”

    查尔斯道:“我是一个军人,被派遣到尼罗岛上察探迷雾的情况,跟我一起上岛的还有十多个同伴。”

    “我们是一整支小分队,不过现在,就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查尔斯说着,语气并没有太多的波动。

    对他这种职业的军人而言,死亡早就是司空见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

    “发生了什么?”易水白问。

    查尔斯想了想,语气沉毅地说道:“变异!”

    “从我们上岛之后不久,我们的人就开始出现了变异,他们变成了各种各样的怪物,开始失去理智,对其他人发起了进攻。”

    “我们没有办法,只能杀死一个个变异的人,杀到最后,就只剩下我了。”

    祝梦清此时也靠近过来:“你没有变异吗?”

    “我?”查尔斯嘴角歪了一下:“我已经变异了。”

    易水白他们的神情一凛,开始提防了起来。

    “这是什么意思?我看着你很正常。”易水白道。

    查尔斯拍了拍胯下这一只巨大的麋鹿,道:“你们看这个家伙,我发现它的时候,它就是一只已经变异的怪物,拥有普通鹿根本不可能到达的速度和力量。”

    “我一见到它,它就向我们几个人发动了疯狂的进攻,想要让我们成为它的食物。”

    “但是你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吗?”

    查尔斯问着。

    易水白摇头。

    查尔斯道:“后来我控制了它,我只是念头稍微一动,它就开始跟随我的意念做事。”

    “这可不是我与生俱来的超能力,或者天赋异禀。”

    “而是我来到这座迷雾之岛上才获得的力量。”

    “也就是说,我变异了!”

    “只不过我的变异,跟其他那些变成了怪物的人不一样,我的某种能力发生了进化,我的理智还充分地保留着。”

    “从某种角度而言,这种变异,应该有一个更加合适的名字。”

    “进化!”

    进化!

    听到这两个字,所有人的精神为之一振。

    包括江海平在内,所有人都朝着这边靠拢了过来。

    稍有距离地围着查尔斯,希望从他的口中获得更多有用的信息。

    而且他们也明白过来,如果说存在不失去理智而过的力量的情况的话。

    易水白和熊华,很有可能也是进化了。

    “变异和进化有什么区别?”易水白关切地问。

    查尔斯瞧了这群人一眼:“有烟吗?”

    易水白从口袋里摸出了半包,朝查尔斯扔了上去。

    查尔斯接在手里,抽出一根,掏火柴点燃了,然后把剩下的半包都揣进了口袋里,说着:“我救了你们,这半包烟就当作是佣金,归我了。”

    等他舒坦地吸了一口浓烟,再畅快地吐出来,然后才皱着眉头说道:

    “进化,变异。”

    “它们有区别吗?”

    “可能说到底,就是一件事情罢了。”

    “反正对我们的小队而言,一部分人变异了,失去了理智,而另一部分人进化了,获得了新的能力。”

    “我可以操纵一些怪物,而我的队友,可以在地面以下移动,或者把自己的皮肤变成石头。”

    “好像所有的人都被分成了两波。”

    “在这迷雾之内,一部分人往右,变成了失去理智的怪物,而另一部分的人往左,拥有了新的力量。”

    “这古怪的迷雾,就他妈的像是一个……”

    “像一个什么呢……”

    查尔斯想要找到一个合适的比拟词。

    易水白思索着,脱口而出:“像一个筛选器!”

    “没错!”查尔斯点头:“筛选器,它好像在对雾中的人进行筛选,一部分人进化,另一部分人,毁灭!”

    易水白感觉到了深深的宿命感:“这听起来好像有些过于残忍了,就像是——”

    “就像是大自然的法则。”江海平淡然地说着:“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我喜欢这种规则,人类就是在一次又一次的筛选之中,才获得了进化,发展出了现在的文明。”

    此时,李明兴的身体已经被查尔斯的麋鹿给吃掉了一大半。

    随着麋鹿的稀粪不停被拉出来,整个空气变得更臭了。

    易水白问:“如果真的如我们推断的那样,产生进化的人,就不会再发生变异了吗?”

    查尔斯轻蔑一笑,微微摇头:“你以为,我现在为什么会是一个人?”

    “在这迷雾里面,谁也不知道会是进化的那一个,还是变异的那一个。”

    “也不会知道,进化的过程中,什么时候会突然发生意外,开始失去理智,继续变成怪物。”

    “说不定明天,我也变成一个怪物了。”

    “所以我说,或许所谓的变异和进化没有什么区别,从本质上而言,它们就是同一件事情罢了。”

    易水白沉思了起来。

    而查尔斯的麋鹿也终于将李明兴的身子啃的干干净净。

    它满意地扬起头,甩了甩脖子,蹄子在马路地面一下下地踩着。

    “看来是吃饱了。”查尔斯说着,就准备离开。

    易水白想了想,还是发出了邀请:“你愿意加入我们吗?一个团队,在这场迷雾里面会很容易活下去。”

    查尔斯的实力跟他们完全不是一个量级的。

    如果可以把查尔斯拉入伙,对他们而言无疑是巨大的好处。

    而且查尔斯并不是有恶意的人,否则在刚刚,他就可以挥舞着工兵铲,把他们的脑袋像是草一样割下来了。

    可查尔斯对入伙没有任何兴趣:

    “我更喜欢一个人行动,我不相信任何人,要知道,他人就是地狱。”

    “而且你们,也算不上什么好的队友,我可是军人,而你们——”

    查尔斯冷漠地看着元馗的橙色狱服:

    “一般死刑犯罢了。”

    说完,查尔斯就骑着巨大的麋鹿,晃晃悠悠地沿着公路走开了。

    只留给众人一个冷漠的背影。

    易水白大声问:“喂,前面的路上有什么?我们要去安哲市,那里现在安全吗?”

    “不知道,我没有如果,迷雾的更深处,我没有进去过。”

    易水白接着问:“那你是要去哪儿?去海边,然后离开这座岛吗?”

    “哈哈哈哈,离开?”查尔斯大笑了起来:

    “一旦你进入了迷雾,就永远不可能再离开了!”

    “什么意思?”易水白有些紧张,嗅到了危险的气息,大声地问着。

    查尔斯坐在麋鹿背上,晃晃悠悠:

    “走下去吧,继续走下去,你就会知道为什么了。”

    说着话,就在微弱的火光下进入了黑色的雾气。

    只剩下空气中,还有鹿蹄的声音在敲响着。